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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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0)冀08民终2481号 | 被上诉人 | - | 1667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634.00元,由上诉人人保财险石家庄市分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0-20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0)冀0824民初1571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G某某,石家庄龙德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 | 163700 | 一、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Y某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合计153650.65元;
二、由被告石家庄龙德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Y某某鉴定费2450.00元;
三、驳回原告Y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574.00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1787.00元,由原告Y某某负担87.00元,由被告石家庄龙德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负担170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9-30 |
3 | 合同纠纷 | (2020)冀0821民初2522号 | 原告 | 原告: 石家庄龙德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被告: 承德帅宝矿业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石家庄龙德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624.83元,由原告石家庄龙德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0-09-11 |
4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0)冀0824民初929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石家庄龙德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 | 154031.98 | 一、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限额范围内赔偿原告W某某121000.00元,此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范围内赔偿原告W某某33031.98元,此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三、由被告石家庄龙德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赔偿原告W某某鉴定费735.00元,此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四、驳回原告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634.00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1817.00元,由被告石家庄龙德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8-04 |
5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9)冀0824民初2518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W某某,W某某,W某某,W某某 被告: X某某,石家庄龙德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280880.34 | 一、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在交强险医疗限额内赔偿原告10000.00元,在财产限额内赔偿原告800.00元,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赔偿原告人民币110000.00元,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原告人民币127080.34元,合计247880.34元,上述款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给付被告石家庄龙德汽车运输有限公司33000.00元,上述款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三、驳回原告W某某、W某某、W某某、W某某、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5920.00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2960.00元,由被告石家庄龙德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7-24 |
6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9)冀01民终8164号 | 被上诉人 | - | 30000 | 准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县支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275元,由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县支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9-07-22 |
7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9)冀0125民初572号 | 原告 | 原告: 石家庄龙德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被告: 青县鸿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县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元氏支公司,Z某某 | -- | 准许石家庄龙德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撤诉 | 2019-05-06 |
8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9)冀0125民初572号 | 原告 | 原告: 石家庄龙德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青县鸿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县支公司 | 146929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县支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赔偿原告石家庄龙德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34629元。
二、驳回原告石家庄龙德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100元,减半收取1550元,公估费12300元,共计13850元,由被告Z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4-25 |
9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9)冀0125民初454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L某某,Z某某,Z某某,Z某某 被告: G某某,石家庄龙德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中心支公司 | 227093.1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偿付原告Z某某、L某某、Z某某、Z某某、Z某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办理丧葬人员误工费、办理丧葬事宜交通费、精神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225793.10元。
二、被告石家庄龙德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偿付原告Z某某、L某某、Z某某、Z某某、Z某某尸检费1300元。
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134元,减半收取2567元,由被告石家庄龙德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2-2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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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2)冀0824民初960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石家庄龙德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滦平县人民法院 | 2022-03-29 |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2)冀0824民初960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石家庄龙德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滦平县人民法院 | 2022-03-29 | |
3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石家庄龙德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滦平县人民法院 | 2022-03-29 | |
4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0)冀08民终2481号 | 被上诉人 | 被告: Y某某 |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0-14 | |
5 | 运输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石家庄龙德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被告: 承德帅宝矿业有限公司 | 承德县人民法院 | 2020-09-14 | |
6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0)冀0824民初929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石家庄龙德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Y某某 | 滦平县人民法院 | 2020-07-24 | |
7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9)冀0125民初572号 | 原告 | 原告: 石家庄龙德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行唐县人民法院 | 2019-04-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