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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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规经营 | 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罚款20000元,上缴国库 | 20000 | 昆明市五华区市场监管局 | 2023-08-31 | 五市监处字2023第095号 | |
2 | 经查:2023年5月11日,接匿名举报,我局执法人员对云南德凯通信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经营的餐厅食堂面积有40多平方米,7张餐桌,能提供10多人就餐,1名工作人员正在进行食品加工操作,厨房工作人员出示了健康证,查获6张进货票据。现场未能出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我局执法人员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拍摄了照片。该当事人于2023年3月份将部分办公场所、人员搬到现地址就开始为员工提供餐饮服务,主要供中餐和晚餐。厨房员工孙加梅月工资3000元。现场查获6张进货票据,有2张博嘉干菜调料批发配送中心的,商品名称是大米(135元)、盐(115元)等,这2张合计货值金额920元。还有4张是云鲜生的进货单,商品是各类疏菜、猪肉等,货值金额665.24元。6张单据合计1585.24元。当事人没有做账,其余货值金额无法计算。当事人在《情况说明》中明确了公司地址没有变更、开展餐饮服务的原因以及下步整改措施。该当事人为员工提供餐饮服务,没有收取费用,无违法所得。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于2023年5月22日予以立案调查。 ...更多 | 当事人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的规定。现场查获当事人货值金额1585.24元;为员工提供餐饮服务为福利行为,没有收取费用,无违法所得;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调查取证,就餐人数不多,查获货值金额较小。承办人建议给予从轻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对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的行为罚款50000元,上缴国库。 ...更多 | 20000 | 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08-23 | 五市监处2023095号 | |
3 | 采取欺骗手段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 1.撤销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电力设施许可证;2.给予警告;3.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 30000 | 云南能源监管办 | 2021-11-08 | 云监能处罚〔2021〕4号 | |
4 | 2021年4月17日,当事人在大理市太和街道办儿童医院旁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 | 处罚内容: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处罚类别:罚款 | -- | 大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1-05-06 | 大市城管〔和〕行罚决字〔2021〕0202018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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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昆高税﹞许准字﹝2020﹞第﹝679﹞号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一百万元 | 2020-07-14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 |
2 | 空 | -- | 不详 | -- | 2099-12-31 | 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3 | 高新国税 许变更准 〔2016〕 320 号 | 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 一百万元 | 2016-11-14 | 2099-12-31 | 昆明市高新区国家税务局 | |
4 | 530100D00000000985610 | 营业执照 | 市场准入 | 2012-04-19 | 2099-12-31 |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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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云0115民初2162号 | 原告 | 原告: 云南德凯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 | 准予原告云南德凯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7291元,由原告云南德凯通信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3-10-13 |
2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2)云2926民初230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Y某某,云南德凯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 28356.52 | 一、被告Y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L某某劳务费28356.52元;
二、驳回原告L某某要求被告Y某某支付资金占用费的诉讼请求。
三、驳回原告L某某要求被告云南德凯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付款责任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30元,减半收取765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440元,被告Y某某负担3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双方当事人逾期不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判决规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更多 | 2022-05-19 |
3 | 其他 | (2021)云0115民初2533号 | 原告 | - | -- | 对云南德凯通信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本院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1-11 |
4 | 其他 | (2020)云0423民初1663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Y某某,S某某,S某某,L某某 | -- | 驳回原告Z某某、Y某某、S某某、S某某、L某某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3,760元,减半收取计6880元,由原告Z某某、Y某某、S某某、S某某、L某某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2-2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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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云2323民初294号 | 原告 | 原告: 云南德凯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牟定县人民法院 | 2024-05-07 | |
2 | -- | (2024)云2323民初294号 | 原告 | 原告: 云南德凯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牟定县人民法院 | 2024-05-07 | |
3 | -- | (2023)云0115民初2162号 | 原告 | 原告: 云南德凯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X某某,W某某,C某某,L某某,L某某 |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 2023-11-07 | |
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0)云0424民初1267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L某某,Y某某,S某某,S某某 被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山东省邮电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德凯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度康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 华宁县人民法院 | 2020-12-16 | |
5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0)云0424民初1267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L某某,Y某某,S某某,S某某 被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山东省邮电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德凯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度康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 华宁县人民法院 | 2020-12-16 | |
6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0)云0423民初1663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L某某,Y某某,S某某,S某某 被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山东省邮电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德凯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度康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 通海县人民法院 | 2020-12-15 | |
7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0)云0423民初1663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L某某,Y某某,S某某,S某某 被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山东省邮电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德凯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度康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 通海县人民法院 | 2020-12-15 | |
8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0)云0424民初1267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L某某,Y某某,S某某,S某某 被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山东省邮电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德凯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度康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 华宁县人民法院 | 2020-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