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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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年6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接到中南漫悦湾19#1单元2003户业主周法博先生投诉,反映家中存在阳台洗衣机水管水流较小导致洗衣机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我局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青岛中南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在3日内解决相关问题。后期,我局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青岛中南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存在质量投诉未在规定期限内妥善解决,造成业主多次重复投诉的情况。 ...更多 | 该违法行为违反了《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违法程度严重。依据《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之规定,拟对青岛中南城房地产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更多 | 10000 | 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06-24 | 住建建筑罚〔2020〕第号 | |
2 | 2021年4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接到区信访局转来的信访转办单,发现当事人青岛中南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的中南漫悦湾20#楼存在未负责处理建筑工程质量投诉,未按照规定履行保修责任,造成业主上访情况 ...更多 | 对青岛中南城房地产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 | 20000 | 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1-06-28 | 青黄住建罚决字〔2021〕第02-118号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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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043880 | (2024)鲁0211执6369号 |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 2024-05-06 |
2 | 3698 | (2024)鲁0211执6114号 |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 2024-04-23 |
3 | 5590 | (2024)鲁0211执4809号 |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 2024-04-02 |
4 | 10000 | (2024)鲁0211执1346号 |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 2024-02-19 |
5 | 20000 | (2024)鲁0211执1349号 |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 2024-02-19 |
6 | 50525 | (2024)鲁0211执1350号 |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 2024-02-19 |
7 | 260299 | (2024)鲁0211执1351号 |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 2024-02-19 |
8 | 209229 | (2024)鲁0211执1352号 |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 2024-02-19 |
9 | 252525 | (2024)鲁0211执1348号 |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 2024-02-19 |
10 | 37600 | (2024)鲁0211执1393号 |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 2024-02-19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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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鲁0214执2699号 | 被执行人 | - | -- | 城阳区人民法院(2023)鲁0214民初3537号判决书执行完青岛市毕,予以结案。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4-03-08 |
2 | -- | (2023)鲁0213执1785号 | 被执行人 | - | -- | -- | 2023-09-13 |
3 | -- | (2023)鲁0213执1785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60000 | 冻结或划拨被执行人青岛中南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合建嘉城(青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青岛信和源石材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6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3-06-09 |
4 | -- | (2023)鲁0321民初1526号 | 被告 | 原告: 四川明成日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淄博锦琴房地产有限公司,青岛中南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 249213.76 | 一、被告淄博锦琴房地产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四川明成日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票据款249213.76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淄博锦琴房地产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四川明成日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逾期利息(分别以50000元、118168.76元、51045元、30000元为基数,并分别自2022年4月16日、5月16日、6月28日、11月5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利率计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三、驳回原告淄博锦琴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19元,由被告锦琴房地产公司负担。
本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及时足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的,应自觉主动前往本院申报经常居住地及财产情况,并不得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及高消费等妨害或逃避执行的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暨财产报告条款,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执行立案后,执行法院可按照法律文书载明的送达地址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5-11 |
5 | -- | (2023)鲁0203民初2070号 | 被告 | 原告: 青岛市满城新装饰材料厂 被告: 青岛中南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合建嘉城(青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青岛银联达建材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青岛市满城新装饰材料厂撤诉。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原告青岛市满城新装饰材料厂负担。 ...更多 | 2023-04-04 |
6 | -- | (2022)鲁0213诉前调9039号 | 被申请人 | - | 195000 | 冻结被申请人青岛海金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青岛中南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95000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3-03-17 |
7 | -- | (2022)鲁0211民初22318号 | 被告 | 原告: 青岛华耐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青岛中南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 354330.33 | 一、被告青岛中南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青岛华耐建材有限公司支付卫浴五金价款354330.33元;二、被告青岛中南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青岛华耐建材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336613.81元为基数,自2021年7月30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以17716.52元为基数,自2022年12月3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三、驳回原告青岛华耐建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614元(原告预交3307元),减半收取3307元,保全费2292元,由被告青岛中南城房地产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登录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登录地址:www.sd12368.gov.cn),按照网站提示提交上诉状等材料,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登记号:186800000634563。权利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更多 | 2023-03-16 |
8 | -- | (2023)鲁0211民初448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青岛中南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 7419 | 一、被告青岛中南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L某某维修补偿费用7419元及利息(以本金7419元为基数,自2022年10月21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负担,因原告已预交,被告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登记号:186800000663631。
判决生效后,权利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更多 | 2023-03-03 |
9 | -- | (2022)鲁0211民初15575号 | 第三人 | 原告: L某某 被告: L某某 | -- | 准许原告L某某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0406元,减半收取计10203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 ...更多 | 2023-02-16 |
10 | -- | (2022)鲁0202民初7099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 被告: W某某,青岛中南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 984769.95 | 一、被告W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偿还借款本金984769.95元及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22年8月8日的利息为49200.92元、罚息为2257.24元,自2022年8月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按照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确定的标准计算);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对W某某提供抵押的位于青岛市黄岛区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三、驳回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7185元,由被告W某某负担。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已经预交,由W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支付给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本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及时足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的,应自觉主动前往本院申报经常居住地及财产情况,并不得转移、隐匿、损毁财产及高消费等妨害或逃避执行的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暨财产报告条款,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执行立案后,执行法院可按照法律文书载明的送达地址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2-12-19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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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青岛中南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合建嘉城(青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4-03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石家庄雅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 2021-10-3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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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L某某,青岛中南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5-23 | |
2 | -- | --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青岛中南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 2024-04-18 | |
3 | -- | --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青岛中南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 2024-04-18 | |
4 | -- | --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青岛中南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 2024-04-10 | |
5 | -- | -- | 被告 | 原告: Q某某 被告: 青岛中南城房地产有限公司,青岛中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 2024-04-10 | |
6 | -- | --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青岛中南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 2024-04-01 | |
7 | -- | -- | 被告 | 原告: 山东天元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青岛中南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 2024-03-20 | |
8 | -- | -- | 被告 | 原告: 南通市茂涛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青岛中南世纪城房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青岛中南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 2024-02-28 | |
9 | -- | --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青岛中南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 2024-01-29 | |
10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青岛中南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 2023-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