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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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1)陕04民终1089号 | 被上诉人 | - | 11315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563元,由H某某、G某某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5-19 |
2 | -- | (2020)陕行申568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Y某某的再审申请 | 2020-12-25 |
3 | -- | (2020)陕0424民初857号 | 被告 | 原告: K某某 被告: 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336700 | 由被告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原告K某某336700元人民币。
未按上述期间履行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6521元,由被告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2-21 |
4 | -- | (2020)陕0424民初2128号 | 被告 | 原告: 黄某,G某某,向法庭举证如下,质证:XX组复核结论真实性认可,质证:对该图片及视频真实性认可 被告: 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陕西建工第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陕西旭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乾县建筑工程公司,陕西翼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晋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驳回原告黄某、G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563元,由原告黄某、G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2-15 |
5 | -- | (2020)陕04行终93号 | 被上诉人 | - | 1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Y某某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5-09 |
6 | -- | (2019)陕0424行初9号 | 被告 | 原告: 咸阳渭城区海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乾县房地产管理所 | -- | 准许原告咸阳渭城区海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诉讼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咸阳渭城区海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更多 | 2019-12-26 |
7 | -- | (2018)陕04行终160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8-11-07 |
8 | -- | (2018)陕04行终104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8-09-12 |
9 | -- | (2018)陕0424行初10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驳回原告Z某某的起诉。
本案诉讼费50元,退还原告Z某某。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8-31 |
10 | -- | (2018)陕0424行初3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乾县房地产管理所 | -- | 驳回原告Z某某的起诉。
本案诉讼费50元退还原告Z某某。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5-0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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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2023)陕0426民初334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陕西银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永寿县人民法院 | 2023-0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