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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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17)鲁0724民初2053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淄博博奥建材有限公司 | 1335000 | 准许原告S某某撤回对被告淄博博奥建材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6815元减半收取8408元,保全费5000元,均由原告S某某负担。 ...更多 | 2017-09-25 |
2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7)鲁0724执恢463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临民初字第1367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再次提出执行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7-09-22 |
3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6)鲁0724执恢112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临朐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临民初字第1367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再次提出执行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6-11-08 |
4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4)临执字第1630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临朐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临民初字第1367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再次提出执行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5-04-07 |
5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3)临民初字第136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L某某,淄博博奥建材有限公司 | 101316.6 | 一、被告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赔偿原告L某某的伤残补助金、护理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101316.6元;
二、被告淄博博奥建材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62元,原告负担39元,两被告负担232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