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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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0)赣0821执1284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20)赣0821执128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0-10-26 |
2 | 合同纠纷 | (2020)赣08民终1483号 | 被上诉人 | - | 423956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0716.48元,由上诉人江西国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7-31 |
3 | 合同纠纷 | (2020)赣0821民初221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江西国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吉安县敖城镇人民政府,吉安县农业农村局 | 4194206.66 | 一、被告江西国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L某某支付工程款283025.90元、退还履约保证金100000元,合计人民币383025.90元。
二、被告吉安县敖城镇人民政府、被告吉安县农业农村局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L某某支付工程款计人民币3811180.76元。
三、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41298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46298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945元,被告江西国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4535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本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5-29 |
4 | -- | (2015)吉中民三终字第57号 | 第三人 | - | 5000 | 一、撤销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2014)吉民初字第1027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Y某某、L某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上诉人W某某尚欠的工程款5000元;
三、驳回上诉人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77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650元,合计2425元,由上诉人W某某负担1940元,被上诉人Y某某、L某某负担48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5-04-1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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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赣0821民初1506号 | 被告 | 原告: P某某 被告: 吉安县农业农村局,吉安县浬田镇人民政府,赣州佳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吉安市吉安县人民法院 | 2022-06-14 | |
2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0)赣08民终1483号 | 被上诉人 | - | 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7-29 | |
3 | -- | (2020)赣0821民初221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吉安县农业农村局,吉安县敖城镇人民攻府,江西国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吉安县人民法院 | 2020-03-16 | |
4 | -- | (2020)赣0821民初221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吉安县农业农村局,吉安县敖城镇人民攻府,江西国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吉安县人民法院 | 2020-0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