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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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用字第511901202100004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同意 | 2021-09-06 | 2024-09-06 |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2 | 地字第511901202300001号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同意颁发 | 2023-02-22 | 2025-02-22 |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3 | 巴自然资规出让﹝2024﹞9号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同意出让续期40年 | 2024-04-11 | 2063-08-29 |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4 | 建字第511902202000003号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拟新建道路设计长度4446米。其中,新建道路路长2381米,设计宽度5米(含硬路肩1米和健身绿道4米);改建道路长2065米,设计宽度5.5米(含人行栈道1.5米、健身绿道3.5米和硬路肩0.5米),并配套建设排水、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等。(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更多 | 2020-04-13 | 2099-12-31 | 巴中市巴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5 | 巴区林地许临字﹝2022﹞第2号 | 巴中市巴州区林业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一、同意回风三凤村弃土场项目临时占用林地1.9305公顷,其中:使用巴中市回风街道办事处三凤村集体林地1.9305公顷(用材林林地1.9305公顷),用于临时用地弃土场。二、占用期限为两年(至2024年12月11日止)。占用期满后,应按规定在一年内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并将林地归还给原林地使用人。三、在占用林地前,应依法将林地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兑现给相关权利人。请严格按照本决定批准的用途、范围、面积、期限使用林地。不得在占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如需改变批准的范围、面积占用林地的,应事先依法按规定报我局批准。采伐所占用林地上的林木,应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更多 | 2022-12-12 | 2024-12-11 |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林业局 | |
6 | 表﹝2022﹞1号 | 巴中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市本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 项目占地1.46公顷,水土保持总投资224.9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898万元。 | 2022-01-18 | 2027-01-17 | 巴中市水利局 | |
7 | 用字第511901202100002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同意 | 2021-05-12 | 2024-05-12 |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8 | 91511900762319712U | 营业执照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对外承包工程;环境保护监测;固体废物治理;城乡市容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更多 | 2023-07-24 | 2099-12-31 |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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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川1902民初7412号 | 原告 | 原告: 巴中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13000 | 被告L某某在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支付原告巴中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门市占用使用费13000元。
本案受理费125元,减半收取62.5元,由被告L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0-25 |
2 | 合同纠纷 | (2019)川1902民初4387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巴中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巴中市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 | 161750 | 驳回原告W某某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3535元,已由原告W某某预交,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8-30 |
3 | 其他 | (2016)川19行初1号 | 第三人 | 原告: Y某某 被告: 巴中市人民政府,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0000 | 驳回原告Y某某的起诉。
原告Y某某起诉时预交的案件受理费50元,于本裁定生效后退还原告Y某某。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07-2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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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川1902民初2768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巴中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 | 2024-05-13 | |
2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2022)川1902民初1416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巴中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 | 2022-0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