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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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0)豫01民终308号 | 被上诉人 | - | 1588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上诉人H某某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476元,予以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0-01-22 |
2 | 合同纠纷 | (2019)豫0181民初9744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巩义市博大炉料厂,F某某 | -- | 驳回H某某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2-13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豫0181执4874号 | 被执行人 | - | 34151.5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巩义市博大炉料厂的存款34151.5元或查封扣押相当价值的财产。
对不动产、动产的查封期限分别为三年、二年,查封期限届满前15日内申请执行人书面向本院申请续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19-10-20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豫01民终17106号 | 上诉人 | - | 3344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636元,由上诉人巩义市博大炉料厂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08-26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豫0181执3950号 | 申请人 | - | 96200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萍乡市锐拓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存款962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详见查封清单)。
查封财产期间,被查封的财产由被执行人萍乡市锐拓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负责看管。从查封财产裁定送达之日起5日内仍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将依法拍卖财产,偿还债务。
对不动产、动产的查封期限分别为三年、二年,查封期限届满前15日内申请执行人书面向本院申请续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19-08-20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豫0181民初6388号之二 | 被申请人 | - | -- | 解除对申请人巩义市博大炉料厂、L某某的财产保全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9-07-23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豫0181民初6388号之一 | 被告 | 原告: 巩义市保昌炉料经销有限公司 被告: 巩义市博大炉料厂,刘俊霞 | 12800 | 准许巩义市保昌炉料经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20元,减半收取计60元,由巩义市保昌炉料经销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9-07-23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豫0181民初5138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L某某,L某某,F某某,巩义市博大炉料厂 | 33432.5 | 一、被告巩义市博大炉料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L某某混凝土款33432.5元及该款从起诉之日(即2019年6月10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二、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36元,减半收取计318元,由被告巩义市博大炉料厂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应于收到交纳上诉费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并将交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交费账户:郑州市财政局收款专户;账号:92×××82;开户行:郑州银行营业部 ...更多 | 2019-07-19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豫0181民初6388号 | 被申请人 | - | 340000 | 冻结被申请人巩义市博大炉料厂、L某某在金融机构的存款340000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车辆。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期限为两年。
案件申请费3148元,已由申请人巩义市保昌炉料经销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9-07-17 |
10 | 其他 | (2019)豫0181民初4202号 | 原告 | 原告: 巩义市博大炉料厂 被告: 萍乡市锐拓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巩义市博大炉料厂撤回起诉处理。 | 2019-05-1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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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0)豫01民终308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巩义市博大炉料厂,F某某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1-20 | |
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19)豫01民终19400号 | 上诉人 | - |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0-11 | |
3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19)豫0181民初2147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巩义市博大炉料厂,F某某 | 巩义市人民法院 | 2019-08-13 | |
4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19)豫0181民初2147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F某某,巩义市博大炉料厂 | 巩义市人民法院 | 2019-07-17 | |
5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19)豫0181民初282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L某某,巩义市博大炉料厂,F某某 | 巩义市人民法院 | 2019-05-28 | |
6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19)豫0181民初246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F某某,巩义市博大炉料厂 | 巩义市人民法院 | 2019-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