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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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8)豫0104执1634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18)豫0104执1634号案件的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8-09-20 |
2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18)豫0104民初5632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郑州名优商务管理有限公司,赵军,W某某,W某某,L某某 | -- | 驳回原告W某某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裁定书之次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十五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8-22 |
3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18)豫0104民初5638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郑州名优商务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 | 准许原告W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原告W某某负担。 ...更多 | 2018-08-22 |
4 | 合同纠纷 | (2017)豫0104民初6010号 | 原告 | 原告: 郑州名优商务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L某某 | 2200000 | 原告郑州名优商务管理有限公司和被告Z某某、L某某于2012年6月18日签订的《L型楼房租赁合同》无效;
被告Z某某、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将其二人从原告郑州名优商务管理有限公司处租赁的L型楼房一栋腾空,并返还给原告郑州名优商务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Z某某协助被告Z某某、L某某将其租用的房屋返还给原告郑州名优商务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Z某某、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郑州名优商务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10月17日前的房屋占有使用费2200000元,2017年10月18日以后的房屋占有使用费按原、被告双方约定的标准支付至二被告将租赁房屋返还给原告郑州名优商务管理有限公司时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26838元,由被告Z某某、L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十五份,上诉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上诉费,并将缴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更多 | 2018-01-22 |
5 | 合同纠纷 | (2017)豫01民终6464号 | 上诉人 | - | 12000 | 一、撤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2016)豫0104民初221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重审。
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退还郑州名优商务管理有限公司。 ...更多 | 2017-08-01 |
6 | 合同纠纷 | (2016)豫0104民初221号 | 原告 | 原告: 郑州名优商务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L某某 | 12000 | 驳回原告郑州名优商务管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郑州名优商务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12-12 |
7 | 合同纠纷 | (2015)管民二初字第2551号 | 原告 | 原告: 郑州名优商务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L某某 | 12000 | 准许原告郑州名优商务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郑州名优商务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5-12-09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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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Z某某、L某某 |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 2016-04-1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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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郑州名优商务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Z某某 |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 2018-03-26 | |
2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郑州名优商务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L某某 |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 2016-0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