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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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当事人浙江南润建设控股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在浙江省罗星街道企业存在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行为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 10000 | 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4-01-26 | 善人社罚决字〔2024〕第000001号 | |
2 | 2023年7月15日,经巡查发现,当事人浙江南润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在柯岩街道彪佳路金辉绍兴柯岩03项目(璟樾云著府)工地施工时,存在生活垃圾乱扔,未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当事人的行为违反《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构成建设施工等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更多 | 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 2000 | 柯岩街道办事处 | 2023-08-07 | 绍柯柯岩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222号 | |
3 | 2023年7月15日,经巡查发现,当事人浙江南润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在柯岩街道彪佳路金辉绍兴柯岩03项目(璟樾云著府)工地施工时,存在生活垃圾乱扔,未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当事人的行为违反《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构成建设施工等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 ...更多 |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2000 | 柯岩街道办事处 | 2023-08-07 | 绍柯柯岩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222号 | |
4 | 2020年11月1日,我局环境监察人员接到12345市长热线举报电话,反映该公司承建的樾林苑项目存在违法夜间施工行为。我局环境监察人员于23时50分到达现场,发现该公司在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超过22时仍然进行施工作业。施工过程中产生大量噪声,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休息。环境监察人员立即要求停止违法夜间施工。 ...更多 | 罚款人民币肆仟叁佰伍拾元整。 | 4350 | 镇江市生态环境局 | 2020-12-02 | 镇润环罚字〔2020〕8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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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30101210722836123176 | 330101210722836123176 | 建筑业企业资质市级认定(变更) | 2021-07-26 | 2099-12-31 | 区住建局(区人防办) | |
2 | 330000240314872467949 | 330000240314872467949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2024-03-14 | 2099-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3 | 330000230215834389864 | 330000230215834389864 |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 2023-02-15 | 2099-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4 | 330000230201827647895 | 330000230201827647895 |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子) | 2023-02-03 | 2099-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5 | 330000240122845835667 | 330000240122845835667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新) | 2024-01-22 | 2099-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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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浙0105民初212号 | 其他 | 原告: A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被告: B装饰有限公司,李某某 | 543400 | 一、被告B装饰有限公司、李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A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0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13400元(暂计算至2023年9月7日,后续以未付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4.6%的标准实际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B装饰有限公司、李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A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律师费30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234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4617元,保全申请费3437元,以上费用合计8054元,由被告B装饰有限公司、李某某负担(该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号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预交。在收到《上诉费用交纳通知书》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户名、开户行、指定账号详见《上诉费用交纳通知书》 ...更多 | 2024-01-19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湘0102民初4573号之二 | 被申请人 | - | -- | 解除本院依据(2021)湘0102民初4573号民事裁定书对浙江南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中国农业银行账户1901××××6043的冻结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6-01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湘0102民初4573号之一 | 被告 | 原告: 湖南鑫雅泰铝业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南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湖南鑫雅泰铝业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3108元,减半收取计1554元,财产保全申请费1222元,由原告湖南鑫雅泰铝业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1-06-01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湘0102执保393号 | 被申请人 | - | -- | 冻结浙江南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XXX元,或者查封、冻结、扣押其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XXX元,由申请人湖南鑫雅泰铝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4-14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湘0102民初4573号 | 被申请人 | - | 140371.5 | 冻结浙江南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40371.5元,或者查封、冻结、扣押其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1222元,由申请人湖南鑫雅泰铝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3-24 |
6 | 其他 | (2020)浙0105财保8号 | 被申请人 | - | 256490 | 冻结被申请人浙江南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Q某某名下银行账户内存款256490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1802元,由申请人W某某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0-03-25 |
7 | 其他 | (2017)浙0105民初3492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浙江南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 -- | 2017-05-25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浙0105民初3492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浙江南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Z某某撤诉处理。 | 2017-05-2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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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浙0105民初212号 | 原告 | 原告: 浙江南润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鹏程幕墙装饰有限公司,L某某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 2024-01-11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湘0102民初4573号 | 被告 | 原告: 湖南鑫雅泰铝业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南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 2021-05-21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浙0105民初6984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浙江南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 2017-09-15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浙0109民初10805号 | 被告 | 原告: 浙江佳瑞中央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南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2017-08-25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浙0105民初2149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浙江南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 2017-0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