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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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法履行职责 | 给予中铁十局集团淄博鲁铁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罚款五万元并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处罚 | 50000 | 永嘉县公安局 | 2017-04-14 | 永公(治)行罚决字〔2017〕10857号 | |
2 |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200 | -- | 山东省淄博市地方税务局张店分局 | 2016-01-22 | 淄张店地税简罚〔2016〕154号 | |
3 |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200 | -- | 山东省淄博市地方税务局张店分局 | 2015-11-20 | 淄张店地税简罚〔2015〕2094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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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17)鲁1602民初813号之三 | 被申请人 | - | 1900000 | 续行查封被申请人中铁十局集团淄博鲁铁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在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政府的债权190万元,查封期限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0-02-1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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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返还原物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中铁十局集团淄博鲁铁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S某某 |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 2017-0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