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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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19-04-15 | 〔2019〕粤0304执11084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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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 2014-03-20 |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宝安局 | 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 | 2014-07-29 |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宝安局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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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粤0303执12728号 | 2019-06-24 | (2018)粤0303民初23548号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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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粤0304执11084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9-09-25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粤0304民初27935号 | 被告 | 原告: 深圳市万峰光电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红力高光电经营部,项学锦,H某某 | 256164 | 一、被告深圳市宝安区新安红力高光电经营部、被告X某某、被告H某某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万峰光电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3780元及利息(利息以13780元为基数,从2018年11月20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深圳市宝安区新安红力高光电经营部、被告X某某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万峰光电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42384元及利息(利息以242384元为基数,从2018年11月20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深圳市万峰光电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5142元、保全费1801元(均已由原告预交),均由三被告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提出上诉的,应在收到上诉费缴费通知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18-12-17 |
3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8)粤0303民初9827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X某某,H某某,深圳市宝安区新安红力高光电经营部 | 45760 | 准许原告Z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944元,由原告负担。 | 2018-05-0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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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粤0304民初27935号 | 被告 | 原告: 深圳市万峰光电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红力高光电经营部,X某某,H某某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18-1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