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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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8)黑04行终13号 | 上诉人 | - | 1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二审案件受理费50.00元,由上诉人中合村委会、绥滨镇政府各负担2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8-03-26 |
2 | 其他 | (2017)黑0422行初3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绥滨县绥滨镇人民政府 | 10000 | 确认绥滨县绥滨镇人民政府于2016年11月28日作出的关于中合村委会与M某某土地使用权纠纷处理决定书行政行为违法。
案件受理费50.00元,由被告绥滨县绥滨镇人民政府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9-03 |
3 | 其他 | (2017)黑0422行初3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绥滨县绥滨镇人民政府 | 10000 | 确认绥滨县绥滨镇人民政府于2016年11月28日作出的关于中合村委会与M某某土地使用权纠纷处理决定书行政行为违法。
案件受理费50.00元,由被告绥滨县绥滨镇人民政府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