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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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2)鲁0724执保1829号 | 申请人 | - | 40000 | 冻结被申请人廊坊绿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刘景兰银行存款40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2-12-05 |
2 | 其他 | (2022)鲁0724财保1031号 | 申请人 | - | 40000 | 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40000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相应价值的财产。银行存款冻结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期限为三年。查封期间,未经本院允许,不得买卖、支付、转让、转移、过户、隐匿、赠与、出租等。申请人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七日,向本院申请继续冻结或查封,逾期未申请而导致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案件申请费42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2-11-09 |
3 | 其他 | (2022)鲁0724财保1030号 | 申请人 | - | 30000 | 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30000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相应价值的财产。银行存款冻结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期限为三年。查封期间,未经本院允许,不得买卖、支付、转让、转移、过户、隐匿、赠与、出租等。申请人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七日,向本院申请继续冻结或查封,逾期未申请而导致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案件申请费32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2-11-0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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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2023)鲁0105民初1003号 | 原告 | 原告: 山东山潍膜建筑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济南海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 2023-03-17 | |
2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3)鲁0724民初695号 | 原告 | 原告: 山东山潍膜建筑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徐州昌广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临朐县人民法院 | 2023-03-06 | |
3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2023)鲁0105民初1003号 | 原告 | 原告: 山东山潍膜建筑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济南海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 2023-0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