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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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0)豫03民终4056号 | 被告 | - | 50680 | 一、撤销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2020)豫0305民初175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变更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2020)豫0305民初17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洛阳市洛西建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Z某某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鉴定费共计111489.18元;
三、驳回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诉讼费维持;二审案件受理费1067元,由洛阳市洛西建筑有限公司负担1000元,由Z某某负担67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6-30 |
2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0)豫0305民初175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河南万省生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丁爱枝,W某某,W某某,洛阳市洛西建筑有限公司 | -- | 驳回被告河南万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洛阳市洛西建筑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