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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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法履行职责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 20000 | 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04-11 | 桃市监案〔2023〕33号 | |
2 | 当事人充装1只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充装单位应当建立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禁止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 ...更多 | -- | 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04-02 | 益市监处〔2021〕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