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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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苏0102执异18号 | 申请人 | - | -- | 变更南京天朝投资有限公司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执行X某某、X某某、Z某某、南京韩威南冷制冷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申请执行人。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1-01-21 |
2 | 其他 | (2016)01民终836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6-02-14 |
3 | 其他 | (2016)苏01民终836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6-02-14 |
4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14)建商初字第634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天朝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98283.3 | 一、确认第三人南京海登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Z某某转让其名下的被告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718455元及该股权2012年度现金分红66523.60元、2013年度现金分红13304.70元等全部股份权益归原告南京天朝投资有限公司所有。二、被告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为原告南京天朝投资有限公司上述受让股权签发股权证,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本案受理费10452元,减半收取5226元,保全费3846元,合计9072元,由原告天朝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开户银行是农业银行鼓楼分理处,帐号:10×××76)。 ...更多 | 2015-02-16 |
5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14)建商初字第634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天朝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98283.3 | 一、确认第三人南京海登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Z某某转让其名下的被告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718455元及该股权2012年度现金分红66523.60元、2013年度现金分红13304.70元等全部股份权益归原告南京天朝投资有限公司所有。
二、被告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为原告南京天朝投资有限公司上述受让股权签发股权证,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本案受理费10452元,减半收取5226元,保全费3846元,合计9072元,由原告天朝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开户银行是农业银行鼓楼分理处,帐号:10×××76)。 ...更多 | 2015-02-1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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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协助送达司法文书和调查取证 | (2016)苏01民终836号 | 被上诉人 | -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6-02-03 | |
2 | 协助送达司法文书和调查取证 | (2015)建商撤初诉字第00001号 | 被申请人 | - |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 2015-08-20 | |
3 | 股权转让纠纷 | (2014)建商初字第00634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天朝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 2015-0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