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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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0)黔0523民初4957号 | 第三人 | 原告: 四川省鑫冶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300 | 准许原告四川省鑫冶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的1300元,由原告四川省鑫冶岩土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0-11-25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0)黔05民终1850号 | 被上诉人 | - | 138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060元,由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4-30 |
3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9)黔0523民初3946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C某某,贵州金沙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沙支公司,Z某某,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中心支公司 | 6000 | 一、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沙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L某某医疗费、鉴定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营养补助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13350.99元;
二、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沙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贵州金沙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垫付的医疗费6000元;
三、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30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沙支公司负担530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1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不提起上诉,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可在两年内向本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更多 | 2019-11-27 |
4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9)黔0523民初3331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C某某,贵州金沙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金沙支公司,Z某某,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金沙支公司 | 134000 | 准许原告L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980元,减半收取1490.00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L某某承担 ...更多 | 2019-09-1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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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黔0523民初4762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C某某,贵州金沙绿色能源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心支公司 | 金沙县人民法院 | 2023-11-29 |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2)黔0523民初624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Y某某,Z某某,Z某某 被告: F某某,贵州金沙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Z某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毕节中心支公司 | 金沙县人民法院 | 2022-03-28 | |
3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2)黔0523民初205号 | 被告 | 原告: 张利超(顾元英之子),张利洪(顾元英之子),张从辉(顾元英之夫),Z某某 被告: F某某,贵州金沙绿色能源有限公司,Z某某,钟远国(钟世凤之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杨玉会(钟世凤之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毕节中心支公司,Z某某,Z某某 | 金沙县人民法院 | 2022-03-15 | |
4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2)黔0523民初205号 | 被告 | 原告: 张利超(顾元英之子),张利洪(顾元英之子),张从辉(顾元英之夫) 被告: F某某,贵州金沙绿色能源有限公司,Z某某,钟远国(钟世凤之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杨玉会(钟世凤之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毕节中心支公司 | 金沙县人民法院 | 2022-02-21 | |
5 |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 (2020)黔0523民初4957号 | 其他 | 原告: 四川省鑫冶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金沙县人民法院 | 2020-11-20 | |
6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9)黔0523民初3946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Z某某,C某某,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沙支公司,贵州金沙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金沙县人民法院 | 2019-10-23 | |
7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9)黔0523民初3331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C某某,贵州金沙绿色能源有限公司,Z某某,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沙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沙支公司 | 金沙县人民法院 | 2019-0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