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剑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西北民营企业
温建南
91150802743890665H
2000万元人民币
-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利民西街经纬公寓北门A102-A103号门店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共有中标业绩1项。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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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2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2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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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原因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元)
处罚机关
处罚日期
决定文书号
操作
1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未按时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50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地方税务局
2017-04-10
临地税简罚〔2017〕913号
2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未按时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50
--
临河区地方税务局
2016-06-14
临地税简罚〔2016〕3089号

裁判文书 2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民间借贷纠纷
(2020)内0802民初6229号
被告
原告:
X某某
被告:
W某某,C某某,内蒙古华剑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860603
一、被告W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原告X某某借款本金588687元,被告C某某对上述借款中255600元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二、被告内蒙古华剑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借款中280000借款本金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三、驳回原告X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258元,原告X某某预交13787元,由被告W某某负担8886元,由原告X某某负担2372元,退回原告X某某252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2021-04-15
2
买卖合同纠纷
(2019)内0802民初6207号
被告
原告:
钱××
被告:
内蒙古华剑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
本案按原告钱××撤回起诉处理
2019-10-31

开庭公告 2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民间借贷纠纷
(2023)粤1391民初3532号
被告
原告:
F某某
被告:
W某某,内蒙古华剑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08-09
2
民间借贷纠纷
(2021)内08民终1042号
原告
原告:
W某某,内蒙古华剑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C某某
被告:
X某某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7-2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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