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临安宏利砂石有限公司

存续 长三角华东民营企业
赵小燕
913301853999384700
1000万元人民币
-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逸逸村工业平台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共有土地交易1项。展开
  • 业务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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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 0

    供应商 3

  • 商机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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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交易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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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瞬息掌握企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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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背景

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7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4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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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原因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元)
处罚机关
处罚日期
决定文书号
操作
1
2022年8月2日9时18分,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宏凯、鲁文沙在G329(舟鲁线)杭州方向K401+600巡查时,查获车号为浙A7V878的重型自卸货车,装运沙子从杭州临安宏利砂场到余杭西子搅拌厂,车货总重68.63吨,超限37.63吨,为浙A7V878重型自卸货车驾驶员供述车上所装货物属于杭州临安宏利砂石有限公司,杭州临安宏利砂石有限公司涉嫌违反《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五条,其行为涉嫌为车辆违法超限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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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5000
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局
2022-08-11
杭路政罚〔2022〕60306
2
--
其他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9月16日20时13分,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运溪路与235国道交叉口对浙A5S655自卸货车进行检查,经查该车车货总质量65.48吨,超限率111%。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对浙A5S655自卸货车违法超限运输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并对为浙A5S655自卸货车进行装载货物的货运源头的装载单位为车辆违法超限装载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经调查询问,违法超限车辆的货物装载地为杭州临安宏利砂石厂,装载单位是杭州临安宏利砂石有限公司。2021年9月18日,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批准立案,并指定承办此案。2021年9月18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卢钢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同时还取得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装载单位其他书证复印件原件等相关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杭州临安宏利砂石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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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
2021-09-18
杭路政罚〔2021〕403733
3
--
其他
杭州市临安区统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临统罚字〔2021〕第2000003号当事人:杭州临安宏利砂石有限公司;住所:临安区於潜镇逸逸村工业平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曹文浩;职务:总经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53999384700。经查,该公司2021年6月《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号:B204-1表)报表中存在填报数与实际数不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构成了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本局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已向当事人送达了送达《杭州市临安区统计局行政处罚决定告知书》(临统罚告字[2021]3号),告知拟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具体内容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辨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辨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参照《浙江省统计局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统计违法行为,于2021年10月14日前将书面整改报告送达杭州市临安区统计局,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捌佰元整。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至中国建设银行临安支行所属网点。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过罚款本金数额。加处的罚款由代收机构代收点直接收缴。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的,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起诉。复议或起诉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有关规定,经依法书面催告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杭州市临安区统计局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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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0
杭州市临安区统计局
2021-09-15
临统罚字〔2021〕第2000003号
4
--
其他
2021年04月01日起,当事人杭州临安宏利砂石有限公司因内部场地无法堆积,将工程渣土倾倒在杭州临安区於潜镇逸逸工业园区逸照街2号,渣土为清洗砂子后的淤泥,方量为600立方米。经查,该场地无合法有效的渣土消纳审批手续。当事人行为属于未将渣土消纳到合法登记的场地,违反《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另经查证,当事人为本年度第一次从事该性质的违法行为。根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结合《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之规定,对当事人杭州临安宏利砂石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限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七日内自行清理位于杭州临安区於潜镇逸逸工业园区逸照街2号倾倒的工程渣土,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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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04-28
杭临综执〔2021〕罚决字第09-0033号
5
--
其他
2021年4月6日14时50分,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G329(舟鲁线)杭州方向K403+700巡查时,查获车号为浙A61B99的重型自卸货车,装运瓜子片从於潜宏利砂场到余杭构建搅拌站,车货总重54.67吨,超限23.67吨,浙A61B99重型自卸货车驾驶员供述车上所装货物属于杭州临安宏利砂石有限公司,杭州临安宏利砂石有限公司违反《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其行为货运源头的装载单位为车辆违法超限装载。责令改正,加强管理并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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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局
2021-04-21
杭路政罚〔2021〕60234
6
--
其他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9月21日16时5分,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29公路K435+300进行了检查,发现杭州临安宏利砂石有限公司有违法。2020年9月22日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人批准立案,并指定承办此案。执法人员依法取得《行政处罚决定书案号杭路政罚{2020}60125原件》、《约谈记录原件》、《行政处罚决定书案号杭路政罚{2020}60132原件原件》、《询问笔录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证人询问笔录原件》、《浙A5Z532随车携带杭州临安宏利砂石有限公司称重单复印件》、《杭州临安宏利砂石有限公司称重单存根联复印件》等相关证据。以上证据表明,杭州临安宏利砂石有限公司货运源头的装载单位为车辆违法超限装载。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责令行政相对人立即改正并决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杭州临安宏利砂石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临安支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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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局
2020-09-25
杭路政罚〔2020〕60146
7
杭州临安宏利砂石有限公司涉嫌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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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废渣、废水、噪音等环境污染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span
--
临安市环境保护局
2019-12-27
杭环临罚〔2019〕第168号

裁判文书 4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
(2024)浙0112执恢179号
其他
-
--
将X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2024-04-03
2
买卖合同纠纷
(2021)浙0112民初4531号
原告
原告:
杭州临安宏利砂石有限公司
被告:
S某某
--
本案按撤诉处理
2021-10-16
3
买卖合同纠纷
(2019)浙0185执恢761号
申请人
-
--
--
2019-10-24
4
其他
(2017)浙0185行审214号
被执行人
-
--
对申请执行人临安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11月5日作出的临土资执罚字(2015)第096号行政处罚决定中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8713平方米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166平方米基本农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原种植条件,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802平方米一般农田和7745平方米有条件建设区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准予强制执行,该内容由临安市於潜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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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12

开庭公告 4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买卖合同纠纷
(2021)浙0112民初4531号
原告
原告:
杭州临安宏利砂石有限公司
被告:
S某某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
2021-10-19
2
买卖合同纠纷
(2016)浙0185民初6709号
原告
原告:
临安市宏利砂石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宝磊建材有限公司
临安市人民法院
2017-01-06
3
买卖合同纠纷
(2016)浙0185民初02977号
原告
原告:
临安市宏利砂石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
临安市人民法院
2016-07-11
4
买卖合同纠纷
(2016)浙0110民初07293号
被告
原告:
杭州余杭腾跃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被告:
临安市宏利砂石有限公司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06-27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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