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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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空 | -- |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材料销售;装饰装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 | 2026-03-02 | 曲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2 | 麒国税许准﹝2016﹞650号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一百万元 | 2016-09-21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麒麟区税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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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1)云03民终2301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800元,由上诉人G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11-08 |
2 | 合同纠纷 | (2021)云0302民初576号 | 被告 | 原告: 云南誉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曲靖市精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16000 | 准许原告云南誉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620元,减半收取计1310元,由原告云南誉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1-03-17 |
3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0)云0302执4287号 | 被执行人 | - | -- | -- | 2020-11-20 |
4 | 合同纠纷 | (2020)云2926民初786号 | 被告 | 原告: 大理集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曲靖市精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2000 | 一、撤销原告大理集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曲靖市精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签订的《工程抵款协议》。
二、原告大理集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Z某某于2019年6月28日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登记合同号为NNJ0053850001)无效。
三、被告Z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配合原告大理集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解除网签备案登记即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登记合同号为NNJ0053850001)。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Z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双方当事人逾期不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判决规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更多 | 2020-10-16 |
5 | 其他 | (2020)云0325民初2898号 | 原告 | 原告: 曲靖市精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富源县黄泥河镇人民政府 | 498933 | 驳回原告曲靖市精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8784元,退还原告曲靖市精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9-21 |
6 | 其他 | (2020)云0302执2736号 | 其他 | - | -- | -- | 2020-09-04 |
7 | 合同纠纷 | (2020)云0325民初615号 | 原告 | 原告: 曲靖市精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富源县老厂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 250427.39 | 一、被告富源县老厂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曲靖市精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228892.39元、利息21535元,合计250427.39元。
二、驳回原告曲靖市精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972元,由被告富源县老厂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担4802元,由原告曲靖市精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17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8-05 |
8 | 其他 | (2020)云03民终16号 | 上诉人 | - | 828094 | 一、撤销麒麟区人民法院(2018)云0302民初3927号民事判决。
二、由D某某、曲靖市精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连带支付Y某某、C某某工程款人民币414047元。并应支付自2015年2月13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以414047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以4.75%为上限)。
三、驳回Y某某、C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052元(Y某某已预交),由Y某某、C某某负担4681元,由D某某、曲靖市精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5371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052元(D某某已预交),由Y某某、C某某负担4681元,由D某某、曲靖市精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5371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5-25 |
9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0)云03民终1081号 | 被上诉人 | - | 12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W某某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5-22 |
10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9)云0302民初4102号 | 被告 | 被告: Z某某,W某某,曲靖市精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希陶绿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65684.78 | 一、被告W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四十日内赔偿原告C某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鉴定费、交通费合计人民币263684.78元,扣减已垫付的106000元,实际支付157684.78元。
二、被告W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四十日内赔偿原告C某某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三、被告曲靖市精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一、二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C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已预交),由被告W某某承担。(于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内支付原告)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双方当事人均服判的,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本判决规定履行期限届满后二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更多 | 2019-11-2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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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云0302民初4249号 | 原告 | 原告: 曲靖市精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寥廓街道园林社区居委会居民一组 |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 2022-07-05 | |
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云0302民初1467号 | 被告 | 原告: T某某 被告: 曲靖市精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Z某某 |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 2022-03-23 | |
3 | 追偿权纠纷 | (2021)云0302民初1296号 | 原告 | 原告: 曲靖市精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 2021-06-29 | |
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云0302民初576号 | 被告 | 原告: 云南誉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曲靖市精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 2021-03-17 | |
5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0)云0325民初2898号 | 原告 | 原告: 曲靖市精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富源县黄泥河镇人民政府 | 富源县人民法院 | 2020-09-21 | |
6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0)云0325民初615号 | 原告 | 原告: 曲靖市精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富源县老厂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富源县人民法院 | 2020-0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