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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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和《三明市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信用中国〔福建三明〕系统公示。 ...更多 | 5000 | 三明市统计局 | 2022-10-31 | 闽统罚〔2022〕4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