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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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所有权纠纷 | (2015)临市法执字第890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15)临市法民初字第354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5-12-23 |
2 | 所有权纠纷 | (2015)临市法民初字第354号 | 被告 | 原告: 临夏州瑞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 20000 | 驳回原告临夏州瑞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1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