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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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渝01民终13156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5808.97元,由重庆骏伟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4-01-02 |
2 | -- | (2023)渝0105民初18249号 | 原告 | 原告: 重庆市江北区隆友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创盈宏泰置业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重庆市江北区隆友商贸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3-06-20 |
3 | -- | (2022)渝0105民初24198号 | 原告 | 原告: 重庆市江北区隆友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中瑞实业有限公司 | 532745.2 | 被告重庆中瑞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重庆市江北区隆友商贸有限公司266372.60元,并从2022年9月5日起,以266372.6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原告重庆市江北区隆友商贸有限公司资金占用损失至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295.59元,由被告重庆中瑞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2-20 |
4 | -- | (2022)渝0105民初24198号 | 原告 | 原告: 重庆市江北区隆友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中瑞实业有限公司 | 532745.2 | 被告重庆中瑞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重庆市江北区隆友商贸有限公司266372.60元,并从2022年9月5日起,以266372.6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原告重庆市江北区隆友商贸有限公司资金占用损失至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295.59元,由被告重庆中瑞实业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2-16 |
5 | 合同纠纷 | (2019)渝0105执3153号之二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19)渝0105执3153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10-14 |
6 | 合同纠纷 | (2017)渝01民终7454号 | 被上诉人 | - | 882345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2623.45元,由重庆盈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7-12-05 |
7 | 合同纠纷 | (2016)渝0105民初19418号 | 原告 | 原告: 重庆市江北区隆友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盈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882345 | 一、被告重庆盈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重庆市江北区隆友商贸有限公司逾期办证违约金882345元。
二、驳回原告重庆市江北区隆友商贸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900元,由原告重庆市江北区隆友商贸有限公司负担820元,被告重庆盈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608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9-19 |
8 | 其他 | (2017)渝01民辖终496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7-04-12 |
9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6)渝0112民初1129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T某某,重庆市江北区隆友商贸有限公司,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950 | 一、被告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交强险内赔偿原告L某某共计82182元;
二、被告重庆市江北区隆友商贸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L某某950元;
三、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420元,减半收取210元,由被告重庆恒康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提出上诉或仅有一方上诉后又撤回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判决的全部义务。一方不履行的,自本判决内容生效后,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该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更多 | 2016-05-26 |
10 | 合同纠纷 | (2015)江法民初字第10338号 | 其他 | - | -- | -- | 2015-10-2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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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股权转让纠纷 | (2023)渝0105民初26456号 | 原告 | 原告: 重庆市江北区隆友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耀元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2024-01-23 | |
2 | 股权转让纠纷 | (2023)渝0105民初26456号 | 原告 | 原告: 重庆市江北区隆友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耀元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2024-01-23 | |
3 | 股权转让纠纷 | (2023)渝0105民初26456号 | 原告 | 原告: 重庆市江北区隆友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耀元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2023-11-15 | |
4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3)渝0105民初9008号 | 原告 | 原告: 重庆市江北区隆友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2023-10-16 | |
5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3)渝0105民初20411号 | 原告 | 原告: 重庆市江北区隆友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创盈宏泰置业有限公司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2023-09-18 | |
6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3)渝0105民初20411号 | 原告 | 原告: 重庆市江北区隆友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创盈宏泰置业有限公司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2023-09-18 | |
7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2)渝0105民初23893号 | 原告 | 原告: 重庆市江北区隆友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骏伟置业有限公司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2023-09-07 | |
8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2)渝0105民初23893号 | 原告 | 原告: 重庆市江北区隆友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骏伟置业有限公司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2023-09-07 | |
9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3)渝0105民初9008号 | 原告 | 原告: 重庆市江北区隆友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2023-08-29 | |
10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3)渝0105民初9008号 | 原告 | 原告: 重庆市江北区隆友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2023-0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