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志达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西南民营企业
陈顺
91500108MA5UQD6251
100万
-
重庆市南岸区花园路街道光电路18号1幢6-10号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共有中标业绩1项。展开
  • 招投标

    招投标

    招标 0

    中标 1

  • 股权穿透

    股权穿透

    瞬息掌握企业关系

  •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关联图

  • 工商信息

    工商信息

    企业背景

企业动态 优质联系人

您是企业关联人员?想要大幅增加商机曝光?虚位以待 点击认证>

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1

信用中国 1

裁判文书 1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2

被执行人 1

序号
执行标的(元)
案号
执行法院
立案日期
1
208138
(2024)渝0108执702号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2024-01-11

信用中国 1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决定文书名称
许可内容
有效期自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操作
1
5001081201707122198735
新标准
设立登记
设立登记:重庆志达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
2017-07-25
2099-12-31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岸区分局

裁判文书 1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票据纠纷
(2022)渝0108民初31447号
被告
原告:
重庆雅天下钢结构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中恒蓉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志达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眉山市环球世纪会展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100000
限被告四川中恒蓉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志达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眉山市环球世纪会展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重庆雅天下钢结构有限公司连带支付票据号码210811997729143的商业承兑汇票项下的票据款10万元,并以此为基数,以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自2022年8月16日起,向原告重庆雅天下钢结构有限公司支付资金占用利息直至票据款付清为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50元,由被告四川中恒蓉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志达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眉山市环球世纪会展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担(此款原告重庆雅天下钢结构有限公司交纳,限本判决确定的给付期限内直接支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2022-12-23

开庭公告 2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票据追索权纠纷
(2023)渝0108民初15833号
被告
原告:
重庆宝高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志达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2023-07-26
2
票据追索权纠纷
(2022)渝0108民初31447号
被告
原告:
重庆雅天下钢结构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中恒蓉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志达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眉山市环球世纪会展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2022-12-23
收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