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月牙湖实业有限公司

存续
长三角华东
汤序喜
913301012539207613
690万元人民币
-
浙江省杭州市下沙光明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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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4

裁判文书 7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0

信用中国 4

裁判文书 7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承揽合同纠纷
(2010)杭江九商初字第84号
原告
原告:
杭州月牙湖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金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
172059
杭州金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支付杭州月牙湖实业有限公司加工款172059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741元,减半收取人民币1870.5元,财产保全申请费人民币1384元,由被告杭州金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份,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741元。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预交。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开户行:工商银行湖滨分理处,户名: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1202024409008802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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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3
2
与企业有关的纠纷
(2009)杭江商初字第1333号
被告
原告:
杭州红太阳印务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月牙湖包装有限公司
6300000
驳回原告杭州红太阳印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5900元,由原告杭州红太阳印务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55900元,对上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一审判部分的上诉请求预交。(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湖滨分理处,账号:1202024409008802968,户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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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0
3
承揽合同纠纷
(2008)江民二初字第1414号
原告
原告:
杭州月牙湖包装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大康家具有限公司,杭州彭公纸箱厂
321667
准许原告杭州月牙湖包装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125元,减半收取人民币3062.5元,由原告杭州月牙湖包装有限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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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9
4
承揽合同纠纷
(2008)江民二初字第1432号
原告
原告:
杭州月牙湖包装有限公司
被告:
桐乡市义马石林包装材料厂
331293.12
一、被告桐乡市义马石林包装材料厂支付给原告杭州月牙湖包装有限公司加工款人民币150334.95元。二、被告桐乡市义马石林包装材料厂支付给原告杭州月牙湖包装有限公司逾期付款利息人民币15311.61元(利息自2007年7月1日起暂算至2008年10月30日,此后另算)。三、上述第一、二项合计,被告桐乡市义马石林包装材料厂应支付给原告杭州月牙湖包装有限公司人民币165646.56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613元,减半收取人民币1806.5元,由被告桐乡市义马石林包装材料厂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613元。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预交。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湖滨分理处,帐号:1202024409008802968,户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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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7
5
合同纠纷
(2008)江民二初字第399号
原告
原告:
杭州月牙湖包装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庆春纸业有限公司,罗伯金
126650
准许原告杭州月牙湖包装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833元,减半收取人民币1416.5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1170元,合计人民币2586.5元,由原告杭州月牙湖包装有限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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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07
6
与企业有关的纠纷
(2010)浙杭商终字第188号
被上诉人
-
6300000
准许上诉人杭州红太阳印务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二审案件受理费55900元,减半为27950元,由上诉人杭州红太阳印务有限公司负担。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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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承揽合同纠纷
(2008)江民二初字第790号
原告
原告:
杭州月牙湖包装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唐纳兹食品有限公司
19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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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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