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当事人杭州XXX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5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联良路三墩北单元A-R21-02B地块实施了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或者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罚款人民币伍万伍仟元整(¥55,000.00);2.警告 ...更多 | 1、警告;2、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万伍仟元整(¥55,000.00) | 55000 | 三墩镇人民政府 | 2023-10-27 | 杭三墩罚决字2023第000392号 | |
2 | -- | 主要违法事实:杭州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用工单位,于2021年04月10日招用务工人员后,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务工人员的相关信息,于2021年04月16日被公安机关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杭州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更多 | 100 |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五常派出所 | 2021-04-16 | 余公(五)行罚决字〔2021〕02689号 | |
3 | -- | 主要违法事实:位于余杭区五常街道杭州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用务工人员后,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员工的相关信息,于2020年10月13日被公安机关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杭州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更多 | 100 |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五常派出所 | 2020-10-13 | 余公(五)行罚决字〔2020〕05416号 | |
4 | 其他逃避缴纳税款 | 处罚结果:处以上述少缴税款50%的罚款合计4009元。;处罚类别:税务行政处罚 | 4009 |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 2020-07-06 | 杭税三稽罚〔2020〕290号 | |
5 | 2020年1月9日西湖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监察执法人员对位于杭州市拱墅区三六零空间大厦1幢1单元301室-2的杭州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留下单元XH1303-03地块农居安置房工程项目履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储存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更多 | 处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罚款 | 20000 | 西湖区应急管理局 | 2020-01-17 | 西应急罚〔2020〕2号 | |
6 | 杭州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案。 | 2019年12月15日06时许,当事人杭州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始在西湖区三墩镇莲紫路三墩北单元B-R21-03地块农转非居民拆迁安置房工程进行施工,至当日22时仍在施工,于2019年12月15日22时15分被我局三墩中队王斌、袁海燕通过监督检查中发现,执法人员在现场出示了执法证件并进行检查,产生噪声的设备为混凝土罐装车、泵车等,执法人员在该工地东侧场界外一米处测得的噪声值为71.9dBA,超过标准值16.9dBA,经调查核实当事人进行夜间施工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当事人于当日停止了上述违法行为。2019年12月23日,本案经批准立案。1、2019年12月15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制作《现场笔录》1份,证明本案案发时间、地点,当事人夜间施工的事实及当事人无法提供《夜间作业证明》的事实,当事人的员工签字确认;2、2019年12月15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制作《建筑施工场地噪声记录表》1份,证明本案案发时间、地点,当事人噪声超标情况(执法人员在该工地场界外1米处测得噪声值为71.9dBA,该值超出测点所处IV类区域(55dBA)夜间环境噪声标准规定值16.9dBA),当事人的员工签字确认;3、2019年12月15日本机关执法人员拍摄的现场照片2张,证明本案案发时间、地点,当事人夜间施工的事实及当事人使用机械设备的情况,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4、2019年12月20日本机关执法人员询问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人制作《询问(调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基本情况,夜间施工时间、地点,使用机械设备的基本情况,噪声超标情况及未办理《夜间作业证明》的事实,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5、当事人提供《营业执照》、《施工合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法人身份证明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6、当事人提供《授权委托书》1份,证明受委托人代表当事人全权处理本案的资格;7、受委托人提供身份证明1份,证明受委托人的身份。本机关认为,当事人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的行为,违反了《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构成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的违法行为。依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万柒仟伍佰元整(¥27500)。 ...更多 | 27500 | 区城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0-01-07 | 西综执罚字〔2019〕第0609052001070036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
1 | (浙税)许准字﹝2022﹞第(4382)号 | 330105240424898723973 | 业务需要 | 2022-02-18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 |
2 | (浙税)许准字﹝2022﹞第(523)号 | 330105240424898725378 | 业务需要 | 2022-01-13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 |
3 | 330103211108890103035 | 330103211108890103035 | 建筑施工夜间作业许可(杭州市) | 2021-11-08 | 2099-12-31 | 杭州市环境保护局拱墅环境保护分局 | |
4 | 330105210909855985931 | 330105210909855985931 | 建筑施工夜间作业许可(杭州市) | 2021-09-09 | 2099-12-31 | 杭州市环境保护局拱墅环境保护分局 | |
5 | 330000221014877662118 | 330000221014877662118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2022-10-14 | 2099-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6 | 330103211018875690679 | 330103211018875690679 | 建筑施工夜间作业许可(杭州市) | 2021-10-18 | 2099-12-31 | 杭州市环境保护局拱墅环境保护分局 | |
7 | 330103210623815406280 | 330103210623815406280 | 建筑施工夜间作业许可(杭州市) | 2021-06-23 | 2099-12-31 |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下城分局 | |
8 | 330000240119843350055 | 330000240119843350055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新) | 2024-01-19 | 2099-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9 | 330103210914859679645 | 330103210914859679645 | 建筑施工夜间作业许可(杭州市) | 2021-09-14 | 2099-12-31 | 杭州市环境保护局拱墅环境保护分局 | |
10 | 330103210506874860074 | 330103210506874860074 | 建筑施工夜间作业许可(杭州市) | 2021-05-06 | 2099-12-31 |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下城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 | (2023)浙0105民初2573号 | 其他 | - | 57 | 准许原告黄某1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28元,减免后收取57元,由原告黄某1负担 ...更多 | 2023-05-16 |
2 | -- | (2023)浙0105民初2043号 | 其他 | - | 664.5 | 准许原告甲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329元,减半后收取664.5元,由原告甲公司负担 ...更多 | 2023-04-06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浙0109民初18485号 | 被告 | 原告: 杭州旺袋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0370 | 杭州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杭州旺袋建材有限公司款项90370元,并赔偿该款自2022年12月8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60元,减半收取1030元,由杭州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杭州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案件受理费。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更多 | 2023-02-22 |
4 | 其他 | (2022)浙0114执2885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驳回L某某的执行申请。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 ...更多 | 2022-10-17 |
5 | 其他 | (2021)浙01民辖终958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1-10-25 |
6 | 合同纠纷 | (2021)浙0109民初9277号 | 被告 | 原告: 杭州力强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X某某,杭州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一、X某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对案外人浙江高新建设有限公司在(2019)浙0109民初11328号民事判决中未履行部分义务承担清偿责任;
二、杭州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X某某上述第一项履行义务中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
三、杭州力强实业有限公司接受履行后,杭州力强实业有限公司与浙江高新建设有限公司、浙江高新建设有限公司与X某某、杭州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
四、驳回杭州力强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X某某、杭州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838元,减半收取5419元,由X某某负担。
原告杭州力强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X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8-17 |
7 | 合同纠纷 | (2020)浙0108民初3176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Y某某 被告: 杭州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杭州长治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杭州市长河高级中学 | 897401 | 一、被告杭州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杭州长治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Y某某、Y某某工程款797401元,并支付该款从2019年5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损失,其中2019年8月19日之前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计付;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利息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
二、被告杭州长治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返还原告Y某某、Y某某保证金100000元;
三、驳回原告Y某某、Y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杭州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杭州长治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2720元,减半收取16360元;诉讼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21360元,由原告Y某某、Y某某负担15445元,被告杭州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481元、杭州长治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3434元。被告杭州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杭州长治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须在案件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应负担的案件受理费,如逾期未付,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号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预交。在收到《上诉费用交纳通知书》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1-06-18 |
8 | 合同纠纷 | (2021)浙0109民初8909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杭州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高新建设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M某某撤诉处理 | 2021-05-12 |
9 | 合同纠纷 | (2020)浙01民初2971号 | 原告 | 原告: 杭州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市下城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 | 准许原告杭州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杭州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1-03-08 |
10 | 合同纠纷 | (2021)浙0105民初46号 | 原告 | 原告: 杭州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R某某 | 386666.67 | 准许原告杭州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550元、保全费2453元,由原告杭州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1-02-0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 | (2023)浙0106民初7891号 | 被告 | 原告: 浙江东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24-03-19 | |
2 | -- | (2024)浙0105民初841号 | 被告 | 原告: 杭州文轩金属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 2024-02-21 | |
3 | -- | (2023)浙0106民初7891号 | 被告 | 原告: 浙江东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24-01-23 | |
4 | -- | (2023)浙0105民诉前调11618号 | 被申请人 | -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 2024-01-16 | |
5 | -- | (2023)浙0105民诉前调15225号 | 被申请人 | -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 2023-12-27 | |
6 | -- | (2023)浙0106民初7891号 | 被告 | 原告: 浙江东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23-12-20 | |
7 | -- | (2023)浙0110民诉前调18696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杭州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W某某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2023-12-19 | |
8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2023)浙0106民初7891号 | 被告 | 原告: 浙江东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23-11-22 | |
9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浙0106民初5383号 | 被告 | 原告: 杭州双流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H某某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23-08-08 | |
10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2)浙0106民初5701号 | 原告 | 原告: 杭州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东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23-0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