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判决如下:
被告龙江九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张凤云房屋差价补偿款221848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730.44元减半收取4865.22元,由原告张凤云负担2432.61元,由被告龙江九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2432.61元。 ...更多 | -- | 龙江县人民法院 | 2023-05-18 | 〔2021〕黑0221民初666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 | (2023)黑02民终4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8386元,由龙江九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3-14 |
2 | 其他 | (2022)黑0221民初2291号 | 原告 | 原告: 龙江九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 | 驳回龙江九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386.00元,由龙江九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10-19 |
3 | 其他 | (2022)黑02民终1513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204.4元,由上诉人龙江九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7-18 |
4 | 其他 | (2022)黑0221民初773号 | 被告 | 原告: 龙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被告: 龙江九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驳回龙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4-29 |
5 | 合同纠纷 | (2022)黑0221民初648号 | 原告 | 原告: 龙江九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 | 驳回龙江九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204.40元,减半收取1102.20元,由龙江九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3-31 |
6 | 合同纠纷 | (2022)黑0221民初646号 | 原告 | 原告: 龙江九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 | 驳回龙江九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166.55元,减半收取583.28元,由龙江九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3-31 |
7 | 其他 | (2021)黑02民终2177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1095.00元,由上诉人齐齐哈尔市博远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10-20 |
8 | 其他 | (2021)黑0221民初1457号 | 原告 | 原告: 龙江九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齐齐哈尔市博远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M某某 | -- | 驳回原告龙江九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7-05 |
9 | 合同纠纷 | (2021)黑02民终496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3244.00元,由M某某、齐齐哈尔市博远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各负担6622.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5-14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黑0221民初1506号 | 原告 | 原告: 龙江九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 | 98319.2 | 被告Y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龙江九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套楼房差价款98,319.2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58.00元(原告龙江九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缓交),减半收取1,129.00元,由被告Y某某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交付至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对方当事人可向本院申请执行。提出申请执行的期限为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次日起起二年内。 ...更多 | 2017-06-2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2)黑0221民初773号 | 被告 | 原告: 龙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被告: 龙江九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龙江县人民法院 | 2022-04-12 | |
2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 (2022)黑0221民初646号 | 原告 | 原告: 龙江九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龙江县人民法院 | 2022-03-11 | |
3 | 其他 | (2022)黑0221民初649号 | 原告 | 原告: 龙江九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龙江县人民法院 | 2022-03-11 | |
4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 (2022)黑0221民初648号 | 原告 | 原告: 龙江九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龙江县人民法院 | 2022-03-11 | |
5 | 合同纠纷 | (2020)黑0221民初2240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龙江九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某某 | 龙江县人民法院 | 2020-09-23 | |
6 | 合同纠纷 | (2017)黑民再10号 | 原告 | 原告: 龙江九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7-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