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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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0)渝民终227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18215.53元,由重庆新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61364.53元,由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负担56851.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8-25 |
2 | 其他 | (2017)渝03民初155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新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7602775 | 一、解除原告重庆新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于2007年4月20日签订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南川川洞湾铝土矿合作开采协议书》、于2007年8月31日签订的《中国铝业重庆分公司川洞湾铝土矿石开采总承包合同》及其补充合同一、二、三;
二、由被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原告重庆新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约金6435825元;
三、驳回原告重庆新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66950元,鉴定费90万元,共计1166950元,由原告重庆新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85%,即991907.5元,由被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负担15%,即17504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2-26 |
3 | 合同纠纷 | (2018)最高法民申3452号 | 申请人 | - | -- | 驳回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 2019-11-13 |
4 | 合同纠纷 | (2019)最高法民终511号 | 上诉人 | - | 37206717.72 | 一、撤销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15)渝高法民初字第00069号民事判决;
二、解除重庆博达矿业有限公司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签订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80万吨氧化铝生产用石灰投资建设协议书》【中铝渝(协)合字(2007)032#】;
三、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重庆博达矿业有限公司37206717.72元及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资金占用损失(以25264672.07元为基数,自2009年4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以11942045.65元为基数,自2014年6月14日起至付清之日止);
四、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三项确定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的义务之未能偿还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五、驳回重庆博达矿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当事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633201元,由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258878元,由重庆博达矿业有限公司负担374323元;鉴定费1763806元,由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721115元,由重庆博达矿业有限公司负担1042691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92308元,由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75233元,重庆博达矿业有限公司负担21707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06-26 |
5 | 其他 | (2019)渝03民终565号 | 被上诉人 | - | -- | 一、撤销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2018)渝0119民初5537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重庆新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1880元予以退回 ...更多 | 2019-05-14 |
6 | 其他 | (2017)渝05民初1594号之一 | 被告 | 原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被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市南川区龙动贸易有限公司,Z某某,Y某某 | -- | 准许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56075元,减半收取78037.50元,由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负担 ...更多 | 2019-03-05 |
7 | 其他 | (2018)渝0119民初5537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新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50000 | 一、被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重庆新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保证金5万元。
二、驳回原告重庆新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264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负担1050元,原告重庆新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3159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1-31 |
8 | 合同纠纷 | (2018)渝0119民初3012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 | 准许原告原告重庆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9230元,减半收取461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重庆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8-06-19 |
9 | 其他 | (2018)湘民终201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17886元,由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362520元,由湖南思为能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5536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8-05-31 |
10 | 其他 | (2016)湘01民初2300号 | 被告 | 被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54713707.22 | 一、解除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与湖南思为能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之间签订的显热《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和潜热《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
二、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湖南思为能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违约损失53587707.22元;
三、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湖南思为能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节能效益分享款820000元;
四、湖南思为能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项目分成款306000元;
五、驳回湖南思为能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六、驳回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本诉受理费526892元,反诉受理费26205元,共计553097元,由被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353982元,由原告湖南思为能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9911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2-1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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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渝0119民初378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被告: 重庆市博赛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 2024-02-27 | |
2 | -- | (2024)渝0119民初378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被告: 重庆市博赛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 2024-01-31 | |
3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19)渝0119民初4651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新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 2020-05-22 | |
4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19)渝0119民初4651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新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 2019-10-17 | |
5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19)渝0119民初4651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新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 2019-09-24 | |
6 | 合同纠纷 | (2019)最高法民终511号 | 上诉人 | - | 最高人民法院 | 2019-06-04 | |
7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19)渝03民终565号 | 被上诉人 | - |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4-17 | |
8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18)渝0119民初5537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新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 2018-12-07 | |
9 | 合同纠纷 | (2015)渝高法民初字第00069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博达矿业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18-11-15 | |
10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18)渝0119民初5537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新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 2018-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