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霞美镇眉田村民委员会

正常 华东
张汉文
54350623782164551F
--
-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共有拟建项目1项。展开
  • 股权穿透

    股权穿透

    瞬息掌握企业关系

  •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关联图

  • 工商信息

    工商信息

    企业背景

企业动态 优质联系人

您是企业关联人员?想要大幅增加商机曝光?虚位以待 点击认证>

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2

被执行人 1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1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2

失信信息 2

序号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履行情况
立案文号
立案日期
执行依据文号
执行法院
1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4)闽0623执恢162号
2024-04-01
(2021)闽0623民初5896号
漳浦县人民法院
2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2)闽0623执4334号
2022-11-02
(2021)闽0623民初5896号
漳浦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 1

序号
执行标的(元)
案号
执行法院
立案日期
1
--
(2024)闽0623执恢162号
漳浦县人民法院
2024-04-01

裁判文书 1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民间借贷纠纷
(2021)闽0623民初5896号
被告
原告:
L某某,Z某某
被告:
漳浦县霞美镇眉田村民委员会
--
漳浦县霞美镇眉田村民委员会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L某某、Z某某返还《土地房产所有权证》(证字第87655号)项下东至公巷、西至张茂水、南至公巷、北至厕所,宽19市尺,长26市尺的土地。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计50元,由漳浦县霞美镇眉田村民委员会负担,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本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主动报告财产情况,并不得有隐匿、转移财产或高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本案进入执行后,人民法院不再另行发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2022-06-06

开庭公告 2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返还原物纠纷
--
被告
原告:
L某某,Z某某
被告:
漳浦县霞美镇眉田村民委员会
漳浦县人民法院
2021-11-24
2
返还原物纠纷
--
被告
原告:
L某某,Z某某
被告:
漳浦县霞美镇眉田村民委员会
漳浦县人民法院
2021-11-23
收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