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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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1)豫0183民初6597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新密市雕塑艺术中等专业学校,新密市教育体育局,新密市职业教育中心 | -- | 准予原告G某某撤诉。
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G某某承担 | 2022-02-22 |
2 | 合同纠纷 | (2021)豫0183执1875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郑州市通达汽车中等专业学校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新密市教育局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查找到被执行人下落时,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08-30 |
3 | 合同纠纷 | (2020)豫0183民初4535号 | 原告 | 原告: 新密市教育局 被告: 郑州市通达汽车中等专业学校 | 91200 | 一、被告郑州市通达汽车中等专业学校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原告新密市教育局租赁费91200元;
二、驳回原告新密市教育局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9295元减半收取为4547元,原告新密市教育局负担3500元,被告郑州市通达汽车中等专业学校负担104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0-09 |
4 | 劳动争议 | (2019)豫0183民初425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F某某,Z某某,河南省隆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新密市教育体育局 | 62 | 驳回原告L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诉讼费减半收取为62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7-12 |
5 | 其他 | (2019)豫0183民初1136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新密市平陌镇牛岭小学,新密市教育体育局 | 50400 | 准许原告Z某某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1060元,减半收取为530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 ...更多 | 2019-04-16 |
6 | 其他 | (2017)豫0106行初41号 | 被告 | 被告: 新密市教育体育局 | 10000 | 准许原告新密市老君庙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新密市老君庙负担。 ...更多 | 2017-11-10 |
7 | 其他 | (2015)豫法立二民申字第00409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密支公司的再审申请 | 2015-03-24 |
8 | 其他 | (2014)郑民三终字第282号 | 被上诉人 | - | 2060875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3287元,由中华财险新密支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4-05-20 |
9 | 其他 | (2011)新密民二初字第359号 | 原告 | 原告: 新密市教育体育局 被告: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密支公司 | 1440580 | 一、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密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1417293元人民币。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用23287元,由被告承担16015元,原告承担7272元,原告交纳诉讼费不再退回,待被告履行本判决时一并支付给原告。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规定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十五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1-1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