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合同纠纷 | (2021)豫0105执3439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1-08-10 |
2 | 合同纠纷 | (2020)豫0105民初27305号 | 原告 | 原告: 河南省科学技术馆 被告: 河南省灵境科技有限公司 | 419415.75 | 一、被告河南省灵境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搬离郑州市花园路53号河南省科技馆4号楼第1层;
二、被告河南省灵境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河南省科学技术馆房屋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的房租及房屋占用费300000元、2020年7月至9月的水电费2535.75元、2020年度-2021年度暖气费26880元,并支付原告河南省科学技术馆违约金90000元;
三、驳回原告河南省科学技术馆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022元,由原告河南省科学技术馆负担1532元;被告河南省灵境科技有限公司负担349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十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上诉费,并将缴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更多 | 2021-01-14 |
3 | 劳动争议 | (2017)豫民申406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H某某的再审申请 | 2017-06-08 |
4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15)郑民一终字第499号 | 上诉人 | - | -- | 一、撤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14)金民一初字第865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上诉人H某某的诉讼请求。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H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5-07-1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物权保护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河南省科学技术馆 被告: N某某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2010-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