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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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追偿权纠纷 | (2015)一中执字第0526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6-10-11 |
2 | 合同纠纷 | (2016)津0118民初3922号 | 原告 | 原告: 天津立江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天津市朝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4264584 | 被告天津市朝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天津立江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人民币3550000元、利息人民币714584元,共计人民币4264584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459元,由被告天津市朝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08-29 |
3 | 其他 | (2015)一中执字第0192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0)一中民三初字第0027号民事判决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5-08-24 |
4 | 追偿权纠纷 | (2015)津高民二终字第0071号 | 上诉人 | - | 10093333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82360元,由上诉人天津立江投资有限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5-08-1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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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天津立江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天津市朝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天津市静海县人民法院 | 2016-07-06 | |
2 | 追偿权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天津立江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天津市朝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Z某某,天津市今晚润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15-06-02 | |
3 | 追偿权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天津立江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天津市朝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Z某某 |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15-0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