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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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企业实力“投标人列为农业类大学实践教学基地得2分”,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违反了采购法第71条第三款、78条、实施条例第66条(2)采购合同未在签订后两个工作日内在省网公告。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67条 ...更多 | 责令吉安市安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000元。 | 3000 | 吉安县财政局 | 2023-02-06 | 吉县财罚〔2023〕3号 | |
2 | (1)设定企业从业人员等规模条件。详见“商务部分”中的“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构成对中小企业的歧视性或限制性。(2) “售后服务保障方案”无细化量化; ...更多 | 责令限期整改,给与警告,并处罚款3000元。 | 3000 | 吉安县财政局 | 2022-10-26 | 吉县财罚〔2022〕2号 | |
3 | 本机关对你公司在参加中国共产党吉安市青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智能化系统及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项目编号:JAANZX202002)中存在以下违法行为,现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下:1、招标文件中未包含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评分办法——商务分——企业综合实力: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加3分,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加3分,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评定条件涉及企业净资产、合同业绩等规模条件,为歧视性条款3、无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详细打分表 ...更多 | 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罚款3000元。 | 3000 | 青原区财政局 | 2021-10-27 | -- | |
4 |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开展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赣财购〔2021〕7号)文件部署,省检查组对你公司在我区代理的井开区燕子窝智慧砂场智能管理平台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JAANZX202019-1)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存在以下违法行为。经依法调查,认定主要违法事实及行政处罚决定如下:1.招标文件中未包含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设定了歧视性条款3.评标委员会成员黄强(井冈山大学,1303329****)参与了该项目的采购文件编制,未执行回避制度 ...更多 | 责令你公司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000元。 | 3000 | 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 | 2021-10-19 | 井开财字〔2021〕210号 | |
5 |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开展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赣财购〔2021〕7号)文件工作安排,省检查组对你公司2020年代理的安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JAANZX202013)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未及时公告政府采购合同,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50条的规定。 ...更多 |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 -- | 安福县财政局 | 2021-10-14 | 安财字〔2021〕72号 | |
6 | 本机关对你公司在参加中国共产党吉安市青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智能化系统及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项目编号:JAANZX202002)中存在以下违法行为,现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1、招标文件中未包含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评分办法——商务分——企业综合实力: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加3分,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加3分,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评定条件涉及企业净资产、合同业绩等规模条件,为歧视性条款;3、无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详细打分表。 ...更多 | 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罚款叁仟元。 | 3000 | 青原区财政局 | 2021-10-1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