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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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保全案件 | (2019)皖1181财保173号 | 申请人 | - | -- | 查封被申请人天长市嘉福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天长市广陵路南侧东二凤南路西侧18号幢号为ZRZ25144431_1的嘉福国际商厦-1层18室、19室、20室、21室;1层112室、113室、114室;2层205室、206室及3层305室、306室的房产(限额12000000元)。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天长市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19-10-2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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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追偿权纠纷 | (2022)皖1181民初165号 | 原告 | 原告: 天长市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被告: 安徽蓝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天长市人民法院 | 2022-02-17 | |
2 | 追偿权纠纷 | (2022)皖1181民初166号 | 原告 | 原告: 天长市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被告: 安徽蓝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天长市人民法院 | 2022-02-17 | |
3 | 追偿权纠纷 | (2021)皖1181民初5627号 | 原告 | 原告: 天长市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S某某,天长市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天长市中泰铜业有限公司,X某某,X某某,X某某 | 天长市人民法院 | 2021-1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