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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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违法行为 | 我所执法人员魏博宇、姜萧于2022年3月14日到吉林省六正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乾安神光分公司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发现,该药店所销售医用外科口罩、酒精等防疫物资均没有价格标签。后经询问得知,在医用外科口罩、酒精等防疫物资无标签期间没有销售,无违法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经营者违法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参照《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节第322条较轻:有价格违法行为较轻,未造成严重后果、能够及时改正价格违法行为、从轻处罚能起到教育作用,以及其他从轻处罚情形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因无违法所得,给予当事人:1、罚款1000元。 ...更多 | 1000 | 乾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04-26 | 乾市监处罚〔2022〕00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