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对该纳税人处以200元罚款。 | 200 | 国家税务总局新龙县税务局 | 2020-08-03 | 新龙税二罚〔2020〕6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 | (2016)川33行初4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新龙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 | 确认被告新龙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5年5月22日对L某某做出的《关于撤销新龙县"财富中心"项目部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的行政行为违法。
本案案件诉讼费50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8-07 |
2 | -- | (2016)川33行初3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新龙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 | 确认被告新龙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5年5月22日对C某某做出的《关于撤销新龙县“财富中心”项目部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的行政行为违法。
本案案件诉讼费50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8-07 |
3 | -- | (2016)川33行初5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新龙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 | 确认被告新龙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5年5月22日对Y某某做出的《关于撤销新龙县“财富中心”项目部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的行政行为违法。
本案案件诉讼费50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8-07 |
4 | -- | (2016)川33行初6号 | 被告 | 原告: 四川鑫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新龙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 | 确认被告新龙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5年5月22日对四川鑫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做出的《关于撤销新龙县"财富中心"项目部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的行政行为违法。
本案案件诉讼费50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8-07 |
5 | -- | (2016)川33行初3号之一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新龙县人民政府,新龙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 | 驳回原告对新龙县人民政府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7-24 |
6 | -- | (2016)川33行初4号之一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新龙县人民政府,新龙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 | 驳回原告对新龙县人民政府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7-24 |
7 | -- | (2016)川33行初6号之一 | 被告 | 原告: 四川鑫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新龙县人民政府,新龙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 | 驳回原告对新龙县人民政府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7-24 |
8 | -- | (2016)川33行初5号之一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新龙县人民政府,新龙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 | 驳回原告对新龙县人民政府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7-24 |
9 | -- | (2017)川行辖终4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7-03-14 |
10 | -- | (2017)川行辖终2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7-03-1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其他 | --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新龙县人民政府,新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龙县自然资源局 | 泸定县人民法院 | 2022-05-31 | |
2 | 其他 | --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新龙县人民政府,新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龙县自然资源局 | 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4-01 | |
3 | 行政补偿 | (2021)川3322行赔初2号、(2021)川3322行赔初3号、(2021)川3322行赔初4号、(2021)川3322行赔初5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四川鑫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Y某某,L某某 被告: 新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龙县自然资源局 | 泸定县人民法院 | 2021-08-10 | |
4 | 行政补偿 | (2021)川3322行赔初2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新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龙县自然资源局 | 泸定县人民法院 | 2021-0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