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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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7)津0111执3433号 | 其他 | - | -- | -- | 2018-01-03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津01民终5078号 | 上诉人 | - | 1420222 | 一、撤销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2017)津0111民初4867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上诉人天津市宏成新宇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8791元,减半收取4395.5元,由上诉人天津市宏成新宇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7582元,减半收取8791元,由上诉人天津市宏成新宇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7-06-23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津0111民初4867号 | 原告 | 原告: 天津市宏成新宇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天津宏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420222 | 驳回原告天津市宏成新宇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791元,全部由原告天津市宏成新宇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负担,此款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交付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4-2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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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津0111民初6447号 | 原告 | 原告: 天津市宏成新宇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天津宏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2017-08-31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津0111民初6447号 | 其他 | -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2017-0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