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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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处陆万元(¥6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60000 | 武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0-06-05 | 武住建罚字〔2020〕第(0502076)号 | |
2 | 武安市宏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武安市桥南街南段路西建设的武安市高坡新村6#楼,建设工程验收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 ...更多 | 处陆万元(¥6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60000 | 武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0-06-05 | 武住建罚字〔2020〕第0502076号 | |
3 | 武安市宏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武安市桥南街南段路西建设的武安市高坡新村4#、6#、8#楼,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主管部门备案 ...更多 | 处伍仟元(¥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5000 | 武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0-06-05 | 武住建罚字〔2020〕第0502077号 | |
4 | -- | 处伍仟元(¥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5000 | 武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0-06-05 | 武住建罚字〔2020〕第(0502077)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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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冀0481民初1747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河北永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安市宏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W某某 | -- | 本案按H某某撤回起诉处理 | 2021-06-30 |
2 | 合同纠纷 | (2020)冀04民初105号 | 被告 | 原告: 武安市鹏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武安市宏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9700000 | 被告武安市宏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武安市鹏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97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借款本金3970万元为计算基数,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12%为计算标准,自2018年8月29日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81000元,由武安市宏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8-17 |
3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9)冀04民终6153号 | 被上诉人 | 原告: 有两个儿子 | 67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475元,由F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12-02 |
4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9)冀0408民初1498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有两个儿子 被告: F某某,武安市宏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68779.13 | 一、被告F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Z某某各项损失共计66927.13元;
二、驳回原告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52元,由原告Z某某承担1124元,被告F某某承担728元。被告F某某应承担的费用已由原告预付,被告F某某应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9-17 |
5 | 其他 | (2019)冀04民终2872号 | 上诉人 | - | 4400 | 准许D某某、武安市宏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30990元,减半收取15495元,由D某某负担11095元,剩余4400元,由武安市宏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9-06-12 |
6 | 其他 | (2018)冀0481民初1384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Q某某,武安市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武安市宏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628230 | 一、武安市宏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D某某工程款4628230元;
二、驳回D某某对Q某某、武安市二建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处的诉讼请求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7725元,减半收取28862.5元,由D某某负担6950元,武安市宏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2191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2-10 |
7 | 合同纠纷 | (2018)冀04民辖终376号 | 被告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8-09-28 |
8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7)冀民申5920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H某某的再审申请 | 2017-10-23 |
9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7)冀民申5923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Z某某的再审申请 | 2017-09-30 |
10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7)冀民申5921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W某某的再审申请 | 2017-09-30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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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民间借贷纠纷 | 河北永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 | 2017-04-0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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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冀0491民初118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武安市宏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4-07 | |
2 | -- | (2024)冀0491民初123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武安市宏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4-07 | |
3 | -- | (2024)冀0491民初267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武安市宏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4-07 | |
4 | -- | (2024)冀0491民初125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武安市宏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4-07 | |
5 | -- | (2024)冀0491民初117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武安市宏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4-07 | |
6 | -- | (2024)冀0491民初124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武安市宏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4-07 | |
7 | -- | (2024)冀0491民初120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武安市宏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4-07 | |
8 | -- | (2024)冀0491民初123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武安市宏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4-07 | |
9 | -- | (2024)冀0491民初119号 | 被告 | 原告: B某某 被告: 武安市宏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4-07 | |
10 | -- | (2024)冀0491民初126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武安市宏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