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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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罚款壹仟元 | 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情节严重 | 1000 | 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2023-04-20 | 通交路执〔2023〕808号 | |
2 | 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情节严重 | 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情节严重 | 1000 |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 2023-04-20 | 通交路执2023808号 | |
3 | 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为1万元 | 10000 | 南通市环境保护局 | 2017-07-10 | 通环罚字〔2017〕11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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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崇行审批﹝2022﹞180号 | 环评审批 | 1、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设备冲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等经新建清洗车间废水处理系统及现有厂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主要污染物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同时污水中控制项目须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接入南通市污水处理中心处理。 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氯化氢、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有组织排放限值、表2厂内无组织排放限值和表3边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污水处理站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 3、合理总平布局,对产噪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和4类标准(西厂界执行4类标准),周边敏感点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4、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须妥善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并办理相关固废转移手续。厂内危险废物贮存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 号)及《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 号)中要求执行。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备案。 5、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建设单位须建立环境管理台帐记录制度,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并定期维护,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加强危险化学品的贮运、使用的管理,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池,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切实落实环评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 6、严格执行排污许可相关要求。按报告表要求建立环保管理制度和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同时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牌。 三、建设单位施工期应按环评要求及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的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四、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步投产使用。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依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工作。 五、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环评内容及本批复要求进行建设,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更多 | 2022-12-13 | 2027-12-12 | 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 | |
2 | 320602202302150101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发放 | 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战略谋划,加强对粉尘、有机废气、噪音、危废等的排放管控:在厂区内拟建设噪音屏障楼一座,建筑面积790平方米;拍片房一座,建筑面积270平方米;拍片房周转仓储,建筑面积1850平方米;氩气站一座;购置喷漆通风废气处理系统、空压机等设备63台(套);对大噪音源空压站及气站进行重新规划合并;对原危废及固废库进行改造等。项目建成后,噪音屏障楼将能有效降低噪音影响;将原来的分散拍片集中至拍片房进行,避免可能的辐射危害;将小件涂装全部集中到室内进行,并进行粉尘及废气治理后达标排放;空压站重新规划,使其远离厂外居民区,并对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后能耗降低约20%;对危废仓库、固废仓库等进行重新建设,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更多 | 2023-02-15 | 2099-12-31 |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 |
3 | 崇川行审备﹝2022﹞196号 | 企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备案 | 为实现国家双碳战略,公司增加投资发展船舶海工、新能源装备与模块高端制造。项目拟投入5000万元,按照生产流程对现有的生产设备、 设施及场地进行调整。在满足现有船舶修理改装情况下,对现有工艺进行升级改造,发展公司船舶海工建造(含修理改装)、新能源装备与模块产品年产能3万吨总装吨位的生产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绿色化生产能力,打造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船舶海工与新能源装备建造、修理改装工厂。 ...更多 | 2022-06-29 | 2099-12-31 | 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 | |
4 | 通交港许字﹝2023﹞00062号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港口经营许可(港口拖轮经营) | 2023-03-01 | 2029-02-27 |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 |
5 | 崇川行审备﹝2022﹞111号 | 企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备案 | 为坚持走绿色发展之路,持续推进绿色花园式修船工厂建设,项目引进高空作业车2台,配套购置砂吊矿砂漏斗、五轴相贯线切割机、移动搅漆间、钢质囤船等166台(套)设备。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更新换代和升级改造。项目建成后通过技改达到节能降耗减排增效目标。构建生态文明企业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时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更多 | 2022-04-26 | 2099-12-31 | 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 | |
6 | 通水许可﹝2023﹞35号 | 关于准予南通中远海运码头水域工程性疏浚项目行政许可的决定 | 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 | 2023-08-11 | 2024-08-10 | 南通市水利局 | |
7 | 苏通地海事船舶﹝2023﹞01031号 | 海事行政许可决定书 | 船舶国籍证书核发 | 2023-01-16 | 2028-01-15 |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 |
8 | 崇行审批﹝2022﹞93号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一、审批前已在中国崇川(http://www.chongchuan.gov.cn/)中崇川区行政审批局网页上将项目内容进行了公示。根据环评结论,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及环境污染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二、建设单位须认真落实环评要求及相关对策建议,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做好以下污染防治工作: 1、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有组织排放限值、表2厂内无组织排放限值和表3边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 3、合理总平布局,对产噪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和4类标准(西厂界执行4类标准)。 4、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须妥善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并办理相关固废转移手续。厂内危险废物贮存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 号)及《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 号)中要求执行。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备案。 5、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建设单位须建立环境管理台帐记录制度,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并定期维护,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切实落实环评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 6、严格执行排污许可相关要求。按报告表要求建立环保管理制度和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同时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牌。 三、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步投产使用。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依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工作。 四、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环评内容及本批复要求进行建设,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更多 | 2022-07-28 | 2099-12-31 | 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 | |
9 | ﹝06005036﹞登字﹝2022﹞第10090010号 | 登字 | 登字 | 1990-03-06 | 2040-03-05 |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 |
10 | 崇川行审备﹝2022﹞397号 | 企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备案 | 为实现国家双碳战略,公司增加投资发展船舶海工、新能源装备与模块高端制造。项目拟投入5100万元,在厂内建设生活生产垃圾库一座,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购置高架车、爬壁机器人、浮码头、螺杆空压机等设备311台(套)。按照船舶海工生产流程对现有的生产设备、 设施及场地进行调整。在满足现有船舶修理改装情况下,对现有工艺进行升级改造,发展公司船舶海工建造(含修理改装)、新能源装备与模块产品年产能3万吨总装吨位的生产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绿色化生产能力,打造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船舶海工与新能源装备建造、修理改装工厂。 ...更多 | 2022-12-13 | 2099-12-31 | 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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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物权保护纠纷 | (2020)苏0681执2019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对(2020)苏0681民初1489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如需对本案中被执行人名下被查封的财产续封,请于查封到期前一个月内向本院提出申请。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并递交异议申请书及副本一式三份 ...更多 | 2020-09-27 |
2 | 合同纠纷 | (2019)苏0602执1063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一、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二、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如不服本裁定,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及副本一式三份,向本院提出异议。
(此页无正文) ...更多 | 2019-09-16 |
3 | 劳动争议 | (2019)苏民申1479号 | 第三人 | - | -- | 驳回L某某的再审申请 | 2019-07-04 |
4 | 合同纠纷 | (2019)苏0602执1061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如不服本裁定,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交异议申请书及副本一式三份,向本院提出异议 ...更多 | 2019-06-24 |
5 | 其他 | (2018)苏0682执215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南通仲裁委员会(2017)通仲调字第62号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如不服本裁定,可于裁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向本院提出异议。 ...更多 | 2018-08-18 |
6 | 劳动争议 | (2018)苏民申3599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L某某的再审申请 | 2018-08-17 |
7 | 劳动争议 | (2017)苏0602民初5678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南通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中远船务(启东)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 -- | 一、原告W某某与被告中远船务(启东)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的劳动合同于2017年7月25日解除。被告南通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中远船务(启东)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为原告W某某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等相关事项的转移手续,原告W某某应予积极配合。
二、驳回原告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1-22 |
8 | 劳动争议 | (2017)苏06民终1588号 | 第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2018-01-15 |
9 | 劳动争议 | (2017)苏06民终1061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2017-09-01 |
10 | 劳动争议 | (2016)苏0602民初6085号 | 第三人 | 原告: 南通市再就业工程开发公司崇川分公司 被告: L某某 | 15000 | 一、原告南通市再就业工程开发公司崇川分公司支付被告L某某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000元,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完毕。第三人南通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对原告南通市再就业工程开发公司崇川分公司的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原告南通市再就业工程开发公司崇川分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配合被告L某某办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申领手续,所领款项归被告所有。
三、驳回被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2-08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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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L某某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 2018-11-29 | |
2 | 裁判文书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S某某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 2018-08-05 | |
3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L某某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 2018-07-01 | |
4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修理合同纠纷 | SEALINK SHIPPING COMPANY,LIMITED | 非法院单位 | 2014-03-08 | |
5 | 裁判文书 | 民间借款纠纷 | SEALINK SHIPPING COMPANY,LIMITED | 非法院单位 | 2013-09-25 | |
6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船舶修理合同纠纷 | SEALINK SHIPPING COMPANY,LIMITED | 非法院单位 | 2012-05-3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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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船舶建造合同纠纷 | (2021)苏72民初1253号 | 第三人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徐州舰航船务有限公司 | 南京海事法院 | 2022-08-10 | |
2 | 船舶建造合同纠纷 | (2021)苏72民初1253号 | 第三人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徐州舰航船务有限公司 | 南京海事法院 | 2022-05-23 | |
3 | 船舶建造合同纠纷 | (2021)苏72民初1253号 | 第三人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徐州舰航船务有限公司 | 南京海事法院 | 2022-05-09 | |
4 | 船舶修理合同纠纷 | (2021)苏72民初605号 | 原告 | 原告: 南通中远海运船务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中交上海航道装备工业有限公司 | 南京海事法院 | 2021-07-06 | |
5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2020)苏0681民初1489号 | 原告 | 原告: 南通中远海运船务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S某某,乐平市通顺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启东市人民法院 | 2020-04-10 | |
6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18)苏0602民初2309号 | 原告 | 原告: 南通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 2018-09-17 | |
7 | 劳动争议 | (2017)苏0602民初3181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南通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 2017-0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