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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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规范经营、贷后管理不尽职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70万元 | 700000 | 南通银保监分局 | 2023-04-20 | 通银保监罚决字〔2023〕14号 | |
2 | 行政类 | 罚款金额为50万元 | 500000 | 中国银监会南通监管分局 | 2017-08-28 | 通银监罚决字〔2017〕9号 | |
3 | 代理销售保险业务中存在误导销售行为 | 警告 | --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南通监管分局 | 2017-03-06 | 通银监罚决字〔2017〕2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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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崇川行审备﹝2022﹞269号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 宿舍楼加装电梯,总投资48.9万元 | 2022-09-09 | 2099-12-31 | 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 | |
2 | ﹝06005034﹞登字﹝2022﹞第08010036号 | 登字 | 登字 | 1992-05-21 | 2099-12-31 |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 |
3 | 202301030415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 2023-01-03 | 2028-01-02 | 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 | |
4 | ﹝06005017﹞分公司变更﹝2020﹞第05070001号 | 分公司变更 | 分公司变更 | 1992-05-21 | 2099-12-31 |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 |
5 | 通银监复〔2016〕99号 | -- | 一、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林梓分理处升格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林梓支行。二、你分行应于接此批复后10日内派员持你分行介绍信、领取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本批复到我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 ...更多 | -- | 2099-12-31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南通监管分局 | |
6 | 通银监复〔2018〕39号 | -- | 核准张春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 -- | 2099-12-31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南通监管分局 | |
7 | 通银监复〔2016〕100号 | -- | 一、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角斜分理处升格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角斜支行。二、你分行应于接此批复后10日内派员持你分行介绍信、领取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本批复到我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 ...更多 | -- | 2099-12-31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南通监管分局 | |
8 | 通银监复〔2016〕51号 | -- | "核准潘军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 -- | 2099-12-31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南通监管分局 | |
9 | JS1601180010 | -- | 申请办理该公司在姚港路接污水 | -- | 2099-12-31 | 南通市建设局 | |
10 | 通银监复〔2018〕74号 | -- | 核准陆建兵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市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 -- | 2099-12-31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南通监管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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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2)苏0602执恢665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22)苏0602执恢665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3-03-29 |
2 | 合同纠纷 | (2022)苏0602执358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22)苏0602执恢358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10-24 |
3 | 合同纠纷 | (2021)苏0602执恢1560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待被查封财产可处置,或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如不服本裁定,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交异议申请书及副本一式三份,向本院提出异议 ...更多 | 2022-04-29 |
4 | 合同纠纷 | (2020)苏0602执恢863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20)苏0602执恢86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09-28 |
5 | 合同纠纷 | (2020)苏0602执恢340号之二十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20)苏0602执恢340号案件的执行。如再次申请执行的,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09-18 |
6 | 物权保护纠纷 | (2021)苏0602民初4326号 | 被告 | 原告: 南通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 50000 | 一、被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南通分行应于2021年11月18日向原告南通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返还10000元。
二、被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南通分行应于2022年1月18日向原告南通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返还20000元。
三、被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南通分行应于2023年2月28日向原告南通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返还20000元。
当事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计525元,由原告南通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050元 ...更多 | 2021-08-13 |
7 | 合同纠纷 | (2020)苏0602执3561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查封的财产具备处置条件的,可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如不服本裁定,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交异议申请书及副本一式三份,向本院提出异议 ...更多 | 2021-08-02 |
8 | 合同纠纷 | (2020)苏0602执3560号之二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查封的财产具备处置条件的,可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如不服本裁定,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交异议申请书及副本一式三份,向本院提出异议 ...更多 | 2021-08-02 |
9 | 执行异议之诉 | (2021)苏06民终1886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1-05-25 |
10 | 其他 | (2020)苏0602执1705号之二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20)苏0602执170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01-15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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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南通方正海洋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华泰重工(南通)有限公司、L某某、M某某、Z某某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 2018-05-31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南通方正海洋工程科技有限公司、L某某、M某某、Z某某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 2018-05-31 | |
3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南通市南洋洗涤用品有限公司、南通中群工贸有限公司、南通华威船舶设备有限公司、Z某某、Z某某、Z某某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 2017-07-20 | |
4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J某某、H某某、J某某、S某某、南通恒通混凝土有限公司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 2017-01-24 | |
5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南通市南洋洗涤用品有限公司、南通中群工贸有限公司、南通华威船舶设备有限公司、Z某某、Z某某、Z某某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 2016-12-08 | |
6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J某某、H某某、J某某、S某某、南通恒通混凝土有限公司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 2016-10-20 | |
7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江苏康海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南通市港航船用物资供应有限公司、南通文汇重工有限公司、H某某、Z某某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 2015-12-16 | |
8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江苏康海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南通市港航船用物资供应有限公司、南通文汇重工有限公司、H某某、Z某某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 2015-08-0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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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苏0602民初8101号 | 其他 | -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 2023-11-28 | |
2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1)苏0602民初10688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被告: 南通朗居纺织品有限公司,Z某某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 2021-12-24 | |
3 | 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 | (2021)苏0602民初4326号 | 被告 | 原告: 南通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 2021-07-07 | |
4 | 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 | (2021)苏0602民初4326号 | 被告 | 原告: 南通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 2021-06-23 | |
5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0)苏0602民初5210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被告: W某某,W某某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 2020-12-16 | |
6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0)苏0602民初2781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被告: 南通中茂建筑材料有限公司,C某某,H某某,G某某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 2020-11-10 | |
7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0)苏0602民初5209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被告: C某某,H某某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 2020-10-22 | |
8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0)苏0602民初2784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被告: 南通鼎帆贸易有限公司,连云港启秀置业发展有限公司,H某某,F某某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 2020-08-21 | |
9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0)苏0602民初2140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被告: 南通三叶兰草纺织有限公司,J某某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 2020-08-11 | |
10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0)苏0602民初2783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被告: 南通鼎帆贸易有限公司,连云港启秀置业发展有限公司,H某某,F某某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 2020-0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