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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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局于2022年3月4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2022年3月4日聊城市茌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二中队收到聊城市生态环境局综合监督组检查反馈立即对茌平县宝鑫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粉性物料未入库未覆盖、堆料车间卷帘门破损。 ...更多 | 罚款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65000.00元)。 | 65000 |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 | 2022-04-27 | 聊(茌)环罚〔2022〕019-2号 | |
2 | 2021年7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在乐平铺镇现场检查时发现茌平县宝鑫建材有限公司原料车间未密闭地面扬尘严重。 ...更多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u2002\\u2002 | 10000 |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区分局 | 2021-10-27 | 聊茌环罚〔2021〕189-2号 | |
3 | 2016年10月26日我局监察三中队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茌平县宝鑫建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更多 |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 20000 | 茌平县环境保护局 | 2016-11-20 | 茌环罚决〔2016〕95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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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鲁1502民初504号 | 原告 | 原告: 茌平县宝鑫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聊城大龙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L某某,S某某,C某某 | -- | 一、限被告C某某、L某某、S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茌平县宝鑫建材有限公司欠款共计180万元;
二、限被告C某某、L某某、S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茌平县宝鑫建材有限公司利息(自2018年2月14日起,以180万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
三、驳回原告茌平县宝鑫建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500元,由被告C某某、L某某、S某某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1-03-24 |
2 | 其他 | (2019)鲁1523执393号 | 被执行人 | - | -- | 准许茌平县国土资源局撤销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2019-05-22 |
3 | 其他 | (2018)鲁1523行审122号 | 被执行人 | - | -- | 一、准予强制执行茌平县国土资源局作出的“茌国土资执罚字[2017]169号”行政处罚决定;
二、上述行政处罚决定确定的“1、责令退还违法占用土地给乐平铺镇大尉村村委会;2、依法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等内容,由茌平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其提交的实施单位等共同实施。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8-08-1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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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鲁1502民初504号 | 原告 | 原告: 茌平县宝鑫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聊城大龙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L某某,S某某,C某某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2021-0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