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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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9)苏03民终5960号 | 第三人 | - | 10675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435元、2435元,由Z某某负担2435元,由珺龙生物科技(武汉)有限公司负担243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09-27 |
2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8)苏0381民初8460号 | 第三人 | 原告: J某某同 被告: 张丰收,L某某,新乡市琴胜化工有限公司 | 8475 | 一、Z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J某某同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合计191147元;
二、珺龙生物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J某某同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合计160039元;
三、驳回J某某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35元,保全费3020元,共计5455元,由Z某某负担3819元,由珺龙生物科技(武汉)有限公司负担163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5-3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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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2019)苏03民终5960号 | 第三人 | - |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9-04 | |
2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2018)苏0381民初8460号 | 第三人 | 原告: J某某 被告: Z某某,L某某,新乡市琴胜化工有限公司 | 新沂市人民法院 | 2019-05-29 | |
3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2018)苏0381民初8460号 | 第三人 | 原告: J某某 被告: Z某某,L某某,新乡市琴胜化工有限公司 | 新沂市人民法院 | 2019-04-10 | |
4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2018)苏0381民初8460号 | 第三人 | 原告: J某某 被告: Z某某,L某某,新乡市琴胜化工有限公司 | 新沂市人民法院 | 2019-02-26 | |
5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2018)苏0381民初8460号 | 第三人 | 原告: J某某 被告: Z某某,L某某,新乡市琴胜化工有限公司 | 新沂市人民法院 | 2018-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