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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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石高审﹝2024﹞15号 |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 | 设立 | 2024-03-21 | 2026-03-20 |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
2 | 1301500022404189000125 | 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变更单位地址 | 2024-04-18 | 2099-12-31 |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
3 | 石高行审变决1301500022404169000362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 变更地址 | 2024-04-16 | 2024-06-16 |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
4 | 1306290552310170000040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分公司设立登记 | 2023-10-17 | 2099-12-31 | 容城县行政审批局 | |
5 | 石高行审变决1301500022404109000249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变更地址 | 2024-04-11 | 2025-11-02 |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
6 | 石高行审﹝遣﹞许延决﹝2022﹞第019号 | 劳务派遣延续 | 劳务派遣延续 | 2022-11-03 | 2025-11-02 | 石家庄高新区行政服务局 | |
7 | 冀石高新国税许变更准〔2016〕135号 | -- | 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 -- | 2099-12-31 |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 |
8 | 冀石高新国税许变更准〔2016〕522号 | -- | 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 -- | 2099-12-31 |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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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21)冀0203民初6545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河北诺亚德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河北诺亚德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浙江敦奴联合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Z某某撤回起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 ...更多 | 2021-09-03 |
2 | 劳动争议 | (2021)鲁1082民初1587号 | 原告 | 原告: 河北诺亚德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J某某 | -- | 被告J某某2019年12月29日发生交通事故时与原告河北诺亚德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案件受理费5元,由原告河北诺亚德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5-26 |
3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0)冀0702民初1078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Z某某 被告: 河北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河北诺亚德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W某某,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河北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以下简称顺丰速运张家口分公司),河北诺亚德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亚德汇公司) | 86801.36 | 一、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非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原告Z某某损失费用26801.36元;
二、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非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被告顺丰速运张家口分公司已支付原告Z某某的损失费用60000元;
三、被告河北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河北诺亚德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不承担赔偿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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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五、被告W某某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驳回原告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16元,减半收取计358元,由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负担235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12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2-14 |
4 | 其他 | (2020)冀0102行初27号 | 第三人 | 原告: Z某某2,Z某某1,Z某某,S某某 被告: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0000 | 一、撤销被告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冀伤险认决字(2019)01400230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
二、责令被告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对Z某某的认定。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7-01 |
5 | 其他 | (2018)冀0703执466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8-09-19 |
6 | 劳动争议 | (2016)冀0191执772号 | 被执行人 | - | -- | 准许申请执行人L某某撤回执行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2016-11-15 |
7 | 劳动争议 | (2014)石民六终字第01404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石家庄诺亚通信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5-01-30 |
8 | 劳动争议 | (2014)石民六终字第01403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石家庄诺亚通信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5-01-30 |
9 | 劳动争议 | (2014)石高民一初字第00015号 | 原告 | 原告: 石家庄诺亚通信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36757.87 | 一、原告石家庄诺亚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向被告L某某支付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10月15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差额36757.87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二、驳回原告石家庄诺亚通信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诉讼费10元,由原告石家庄诺亚通信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4-07-22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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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合同纠纷 | 石家庄市信柏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10-17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合同纠纷 | 石家庄市信柏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02-1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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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冀1003民初2532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河北诺亚德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 | 2024-02-29 | |
2 | -- | (2023)冀0302民初13355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河北诺亚德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 2024-01-05 | |
3 | 劳动争议 | (2023)冀0102民初698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河北诺亚德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2023-06-07 | |
4 | 劳动争议 | (2023)冀0108民初2610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河北诺亚德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 2023-05-09 | |
5 | 劳动争议 | (2023)冀1003民初2532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河北诺亚德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 | 2023-04-28 | |
6 | 合同纠纷 | (2022)冀0191民初5135号 | 原告 | 原告: 河北诺亚德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石家庄市信柏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04-03 | |
7 | 劳动争议 | --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河北诺亚德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2023-03-14 | |
8 | 劳动争议 | (2022)冀0503民初1111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河北省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河北诺亚德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 | 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法院 | 2022-05-07 | |
9 | 劳动争议 | (2022)冀0503民初1111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河北省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河北诺亚德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 | 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法院 | 2022-05-07 | |
10 | 劳动争议 | (2021)冀0102民初4901号 | 被告 | 原告: P某某 被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河北联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河北诺亚德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