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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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 | 警告;罚款 | -- | 天津市河东区统计局 | 2021-12-23 | 〔2021〕津东统法处字第3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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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2022-12-07 |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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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1)津0106执4122号 | 被执行人 | - | -- | -- | 2021-11-23 |
2 | 票据纠纷 | (2020)津0106民初5910号 | 被告 | 原告: 国美定制(天津)家电有限公司 被告: 天津盛美盈顺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 400000 | 一、被告天津盛美盈顺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国美定制(天津)家电有限公司支付四张汇票总金额400000元(票据号码分别为130*-*-*-*613207905170、130*-*-*-*613207905161、130*-*-*-*613207905522、130*-*-*-*613207905145)及利息(以40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17日起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
二、驳回原告国美定制(天津)家电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410元,减半收取为3705元,由被告天津盛美盈顺电器销售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2-09 |
3 | 票据纠纷 | (2020)宁01民初1183号 | 原告 | 原告: 天津盛美盈顺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被告: 宁夏灵武宝塔大古储运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张家港科贝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 | 一、被告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宁夏灵武宝塔大古储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天津盛美盈顺电器销售有限公司支付银行承兑汇票金额3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票据金额为基数,自2018年8月8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本判决确定之日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天津盛美盈顺电器销售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800元,由被告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宁夏灵武宝塔大古储运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9-28 |
4 | 票据纠纷 | (2020)宁01民初1184号 | 原告 | 原告: 天津盛美盈顺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被告: 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科贝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 | 一、被告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天津盛美盈顺电器销售有限公司支付银行承兑汇票金额10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票据金额为基数,自2018年9月3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本判决确定之日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天津盛美盈顺电器销售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800元,由被告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9-28 |
5 | 票据纠纷 | (2020)宁01民初387号 | 被告 | 原告: 铂扬广告有限公司 被告: 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科贝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霸州市红太阳交电有限公司,廊坊市廊粤和诚商贸有限公司,天津盛美盈顺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 100000 | 被告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科贝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霸州市红太阳交电有限公司、廊坊市廊粤和诚商贸有限公司、天津盛美盈顺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铂扬广告有限公司支付银行承兑汇票金额1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票据金额为基数,自2018年11月9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本判决确定之日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被告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科贝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霸州市红太阳交电有限公司、廊坊市廊粤和诚商贸有限公司、天津盛美盈顺电器销售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8-27 |
6 | 票据纠纷 | (2020)宁01民初388号 | 被告 | 原告: 铂扬广告有限公司 被告: 宁夏灵武宝塔大古储运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上海妃律实业有限公司,洛阳拓恩实业有限公司,泊头市任惠贸易有限公司,任丘市保庆商贸有限公司,天津盛美盈顺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 200000 | 被告宁夏灵武宝塔大古储运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上海妃律实业有限公司、洛阳拓恩实业有限公司、泊头市任惠贸易有限公司、任丘市保庆商贸有限公司、天津盛美盈顺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铂扬广告有限公司支付银行承兑汇票金额2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票据金额为基数,自2018年11月3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本判决确定之日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被告宁夏灵武宝塔大古储运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上海妃律实业有限公司、洛阳拓恩实业有限公司、泊头市任惠贸易有限公司、任丘市保庆商贸有限公司、天津盛美盈顺电器销售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8-27 |
7 | 票据纠纷 | (2020)宁01民初386号 | 被告 | 原告: 铂扬广告有限公司 被告: 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科贝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霸州市红太阳交电有限公司,廊坊市廊粤和诚商贸有限公司,天津盛美盈顺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 200000 | 被告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科贝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霸州市红太阳交电有限公司、廊坊市廊粤和诚商贸有限公司、天津盛美盈顺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铂扬广告有限公司支付银行承兑汇票金额2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票据金额为基数,自2018年11月9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本判决确定之日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被告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科贝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霸州市红太阳交电有限公司、廊坊市廊粤和诚商贸有限公司、天津盛美盈顺电器销售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8-27 |
8 | 追偿权纠纷 | (2018)冀0982民初6075号之一 | 被告 | 原告: 任丘市浩海家电商行 被告: 泊头市风行房产中介有限公司,天津盛美盈顺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任丘市保庆商贸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任丘市浩海家电商行撤诉。
案件受理费525元,由原告任丘市浩海家电商行负担 ...更多 | 2019-06-11 |
9 | 追偿权纠纷 | (2018)冀0982民初6074号之一 | 被告 | 原告: 任丘市浩海家电商行 被告: 泊头市风行房产中介有限公司,天津盛美盈顺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任丘市保庆商贸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任丘市浩海家电商行撤诉。
案件受理费525元,由原告任丘市浩海家电商行负担 ...更多 | 2019-06-11 |
10 | 合同纠纷 | (2019)冀01民辖终293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9-04-15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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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执行文书、拍卖 | 票据纠纷 | 上海妃律实业有限公司、洛阳拓恩实业有限公司、泊头市任惠贸易有限公司、任丘市保庆商贸有限公司、天津盛美盈顺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2-03 | |
2 | 执行文书、拍卖 | 票据纠纷 | 张家港科贝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霸州市红太阳交电有限公司、廊坊市廊粤和诚商贸有限公司、天津盛美盈顺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2-0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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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运输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 | 2023-12-11 | |
2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 2021-01-26 | |
3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 2020-12-16 | |
4 | 旅游合同纠纷 | (2019)冀0102民初55号 | 被告 | 原告: 河北光大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被告: 天津盛美盈顺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2019-05-29 | |
5 | 旅游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河北光大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被告: 天津盛美盈顺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2019-03-13 | |
6 | 旅游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河北光大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被告: 天津盛美盈顺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2019-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