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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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赣0783民初2064号 | 原告 | 原告: 龙南县千秋钢材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 | -- | 准许原告龙南县千秋钢材贸易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39元,由原告龙南县千秋钢材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1-09-08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赣0783民初556号 | 原告 | 原告: 龙南县千秋钢材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30000 | 一、由被告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龙南县千秋钢材贸易有限公司货款计人民币30000元,并自2021年3月1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年利率3.85%)计付逾期付款利息给原告龙南县千秋钢材贸易有限公司。
二、驳回原告龙南县千秋钢材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权利人应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79元,由原告龙南县千秋钢材贸易有限公司负担79元,由被告L某某负担4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诉讼费账号:99×××88,开户行:招商银行赣州长征大道支行,户名: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5-24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赣0783民初557号 | 原告 | 原告: 龙南县千秋钢材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L某某 | 18683 | 一、由被告L某某、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龙南县千秋钢材贸易有限公司货款计人民币18683元,并自2014年4月1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付逾期付款利息给原告龙南县千秋钢材贸易有限公司。
二、驳回原告龙南县千秋钢材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权利人应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32元,由被告L某某、L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诉讼费账号:99×××88,开户行:招商银行赣州长征大道支行,户名: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5-24 |
4 | 其他 | (2021)赣0783民初876号 | 原告 | - | -- | 对起诉人龙南县千秋钢材贸易有限公司的起诉,本院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4-08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赣0727民初211号 | 原告 | 原告: 龙南县千秋钢材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C某某 | 37147 | 一、由被告C某某、C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龙南县千秋钢材贸易有限公司支付货款计人民币37147元,并自2018年12月31日起至清偿之日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年利率15.4%)计付逾期利息给原告龙南县千秋钢材贸易有限公司。
二、驳回原告龙南县千秋钢材贸易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权利人应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费424元,由原告龙南县千秋钢材贸易有限公司负担22元,由被告C某某、C某某负担40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3-17 |
6 | 其他 | (2018)赣0727执835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8-12-25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赣0727执684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18)赣0727执68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8-12-20 |
8 | 其他 | (2018)赣0727执664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8-11-06 |
9 | 其他 | (2018)赣0727执658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8-11-06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赣0727民初1524号 | 原告 | 原告: 龙南县千秋钢材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H某某 | 11957 | 一、由被告H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货款计人民币11957元给原告龙南县千秋钢材贸易有限公司,并自2017年11月8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付利息给原告。
二、驳回原告龙南县千秋钢材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权利人可在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规定的履行期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费59元,由被告H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3-26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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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送达公告 | 买卖合同纠纷 | H某某 | 龙南县人民法院 | 2018-04-0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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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赣0783民初2437号 | 原告 | 原告: 龙南县千秋钢材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S某某,Z某某,上海秦森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 龙南县人民法院 | 2021-09-24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赣0783民初2064号 | 原告 | 原告: 龙南县千秋钢材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 | 赣州市龙南县人民法院 | 2021-09-22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赣0783民初557号 | 原告 | 原告: 龙南县千秋钢材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L某某 | 龙南县人民法院 | 2021-04-01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赣0783民初556号 | 原告 | 原告: 龙南县千秋钢材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龙南县人民法院 | 2021-04-01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赣0727民初211号 | 原告 | 原告: 龙南县千秋钢材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C某某 | 龙南市人民法院 | 2021-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