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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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经相关部门审批许可超期使用临时用地,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 拆除临时用地内的建(构)筑物 | --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4-15 | 保综法罚字202476号 | |
2 | 琼A966K3-柴油机动车辆连续不按时缴纳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30日以上1年以下 | 处以罚款10000元。 | 10000 | 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海口分局 | 2023-10-30 | 琼交征罚字〔2023〕0303518号 | |
3 | 琼A9198G-柴油机动车辆连续不按时缴纳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30日以上1年以下 | 处以一千元罚款 | 1000 | 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海口分局 | 2023-03-14 | 琼交征罚字〔2023〕0300976号 | |
4 | 琼A965J6-柴油机动车辆连续不按时缴纳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30日以上1年以下 | 处以一千元罚款 | 1000 | 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海口分局 | 2023-03-14 | 琼交征罚字〔2023〕0300975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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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HK620230719627349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变更)(告知承诺制)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变更)(告知承诺制) | 2023-07-20 | 2099-12-31 |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2 | QZ120160217000083 | -- | 琼中民爆仓库 | -- | 2099-12-31 | 琼中县气象局 | |
3 | 海国税 许准字〔2017〕第2289号 | -- | 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 -- | 2099-12-31 | 海口市国家税务局 | |
4 | 琼JZ安许证字(2022)S2524-HK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2022-07-28 | 2025-07-28 |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5 | HK220220725094407 | 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准(首次核准)(告知承诺制) | 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准(首次核准)(告知承诺制) | 2022-07-28 | 2099-12-31 |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6 | HN620221220248976 | 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 | 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 | 2022-12-21 | 2099-12-31 | 海南省商务厅 | |
7 | 468900024050001 |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 |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 | 2024-05-08 | 2024-05-23 | 澄迈县公安局 | |
8 | QZ120160120029045 | -- | 琼中民爆仓库 | -- | 2099-12-31 | 琼中县气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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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1)琼96民终182号 | 被上诉人 | - | -- | 本案按上诉人Z某某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1-02-01 |
2 | 其他 | (2020)琼9030民初76号 | 原告 | 原告: 海南国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Q某某,Z某某,W某某,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1054620 | 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Z某某、Q某某、Z某某支付给原告海南国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爆破工程款263655元及利息。利息按以下方式计算:以263655元为本金,自2018年5月1日开始起算,以中国人民银行2018年一年期贷款基准率为标准,直算至2019年8月19日止。2019年8月20日起的利息,以263655元为本金,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2019年8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直算至被告Z某某、Q某某、Z某某全额还清原告海南国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爆破工程款263655元及利息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海南国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255元(原告已缴纳),由被告Z某某、Q某某、Z某某共同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5-29 |
3 | 其他 | (2017)琼01民终682号 | 被上诉人 | - | 1600000 | 一、撤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2016)琼0105民初1667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海南国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9200元,减半收取计96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9200元,均由海南国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7-09-2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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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琼9028民初813号 | 原告 | 原告: 海南国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湖南涟钢建设有限公司 |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3-04-24 | |
2 | 合同纠纷 | (2020)琼9030民初76号 | 原告 | 原告: 海南国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Q某某,Z某某,W某某,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0-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