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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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经调查,当事人于2015年7月28日办理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于2018年8月27日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为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熟食)销售,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将从沂水批发市场购进的1箱鸡蛋煎卷(规格3.5kg/箱)以及2箱鲜蛋酥(规格2.5kg/箱)进行分装,当事人总共分装了10袋鸡蛋煎卷(规格320g),10袋鲜蛋酥(规格365g)。鸡蛋煎卷的分装成本为3.8元/袋,销售价格5元/袋,销售了5袋,剩余5袋被我局扣押,该产品货值为44元,违法所得6元;鲜蛋酥的分装成本为4.52元/袋,销售价格6元/袋,销售5袋,剩余5袋被我局扣押,该产品货值52.6元,违法所得7.4元。当事人分装上述两种产品总货值为96.6元,违法所得13.4元。 ...更多 | 对其进行罚款 | -- | 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05-14 | 莱市监食药监城食罚字〔2021〕第1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