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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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桂0222民初1423号 | 原告 | 原告: 柳州市森柯木业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 | 81000 | 被告Y某某向原告柳州市森柯木业有限公司支付货款8100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以810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为标准,从2022年8月26日暂计至2022年9月5日为121.5元,2022年9月6日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的逾期付款损失按上述标准计算)。上述给付义务,义务人应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未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在本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914元,由被告Y某某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10-2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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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桂0222民初1423号 | 原告 | 原告: 柳州市森柯木业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 | 柳城县人民法院 | 2022-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