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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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被告辽宁盖达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二十日内给付原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借款本金10000000元;二、被告辽宁盖达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二十日内给付原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借款利息413378.26元(截止至2017年11月10日,从2017年11月11日起至债务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按照合同约定计算);三、被告沈阳万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的第一、二项承担连带给付义务,在承担连带给付义务后,有权向被告辽宁盖达混凝土有限公司行使追偿权;四、驳回原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6150元、公告费800元,由被告辽宁盖达混凝土有限公司、沈阳万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106150 |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 2022-07-13 | 〔2021〕辽0103民初18076号 |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被告沈阳狮子王工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浦发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71012017280002号)项下拖欠的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18年3月16日的利息共计163,620.44元,自2018年3月17日起的利息、罚息、复利按照合同约定另行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沈阳狮子王工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浦发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71012017280014号)项下拖欠的借款本金3000万元及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18年3月16日的利息共计520,038.87元,自2018年3月17日起的利息、罚息、复利按照合同约定另行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三、被告沈阳狮子王工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浦发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71012017280656号)项下拖欠的借款本金950万元及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18年3月16日的利息共计84,003.80元,自2018年3月17日起的利息、罚息、复利按照合同约定另行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四、被告沈阳狮子王工贸有限公司不履行上述给付义务时,原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有权就被告沈阳花木兰工贸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物(辽(2017)康平县不动产证明第000463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项下抵押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依约定顺位优先受偿;五、被告付成华、周晓艳、沈阳融信达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沈阳狮子王工贸有限公司给付内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后的保证人,就其实际清偿部分有权向沈阳狮子王工贸有限公司追偿;六、被告付成华、周晓艳、沈阳万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二项沈阳狮子王工贸有限公司给付内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后的保证人,就其实际清偿部分有权向沈阳狮子王工贸有限公司追偿;七、被告付成华、周晓艳、沈阳花木兰工贸有限公司、沈阳山河大农业有限公司、沈阳市太微塑胶有限公司、沈阳市弘立化工产品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三项沈阳狮子王工贸有限公司给付内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后的保证人,就其实际清偿部分有权向沈阳狮子王工贸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 ...更多 | 84004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3-09 | 〔2018〕辽01民初707号 |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被告沈阳航空锻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借款本金13 054 546.87元;
二、被告沈阳航空锻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截止2017年6月21日所欠的借款利息2 434 128.94元(含罚息)以及自2017年6月22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债务实际清偿之日止借款本金13 054 546.87元的利息(含罚息,按合同约定计算);
三、被告沈阳万邦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徐中发、梅崇云对本判决书第一项、第二项被告沈阳航空锻造有限公司所负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驳回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其他诉讼请求。
如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5 677元,保全费5 000元,公告费800元,由被告沈阳航空锻造有限公司、沈阳万邦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徐中发、梅崇云负担。 ...更多 | -- |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 2020-03-05 | 〔2017〕辽0103民初9180号 | |
4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 2020-03-05 | 〔2020〕辽0103执1525号 | |
5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 2019-10-21 | 〔2019〕辽0103执7290号 | |
6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 | --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7-15 | 〔2019〕辽01执恢92号 | |
7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2019-07-05 | 〔2019〕辽0102执4754号 | |
8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2019-07-04 | 〔2019〕辽0102执4693号 | |
9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2019-07-03 | 〔2019〕辽0102执4662号 | |
10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2019-07-03 | 〔2019〕辽0102执4600号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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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0)辽0103执1525号 | 2020-03-05 | (2017)辽0103民初9180号 |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辽0103执3681号 | 2019-06-05 | (2018)辽0103民初17571号 |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辽01执829号 | 2019-05-27 | (2018)辽01民初1534号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4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辽01执739号 | 2019-05-08 | (2018)辽01民初1530号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5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辽01执712号 | 2019-04-28 | (2018)辽01民初1535号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6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辽01执619号 | 2019-04-23 | (2018)辽01民初1456号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7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辽01执616号 | 2019-04-23 | (2018)辽01民初1531号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8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辽01执618号 | 2019-04-23 | (2018)辽01民初1537号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9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辽01执559号 | 2019-04-09 | (2018)辽01民初1529号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10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辽01执398号 | 2019-02-28 | (2018)辽01民初1532号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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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54577 | (2024)辽0113执2568号 |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5-13 |
2 | 10587936 | (2024)辽0103执恢505号 |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 2024-02-06 |
3 | 20397966 | (2024)辽0103执恢288号 |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 2024-01-16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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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空 | -- | 许可经营项目:办理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诉讼保全担保,以及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一般经营项目:无 ...更多 | -- | 2099-12-31 | 沈阳市沈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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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辽0103执异456号 | 被执行人 | - | -- | 变更第三人沈阳市沈北新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申请书,复议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7-21 |
2 | -- | (2023)辽0103执异457号 | 其他 | - | -- | 变更第三人沈阳市沈北新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申请书,复议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7-21 |
3 | -- | (2023)辽0113执异109号 | 被执行人 | - | -- | 变更申请人Z某某为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2018)辽0113执1492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3-07-18 |
4 | -- | (2023)辽0113执异108号 | 被执行人 | - | -- | 变更申请人Z某某为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2018)辽0113执1491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3-07-18 |
5 | 合同纠纷 | (2022)辽01执复658号 | 申请人 | - | -- | 驳回复议申请人沈阳万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复议申请;维持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2022)辽0114执异247号执行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3-04-19 |
6 | 追偿权纠纷 | (2023)辽0113执异52号 | 申请人 | - | -- | 准许异议人Z某某撤回异议申请。 | 2023-04-10 |
7 | 追偿权纠纷 | (2023)辽0113执异51号 | 申请人 | - | -- | 准许异议人Z某某撤回异议申请。 | 2023-04-10 |
8 | -- | (2022)辽0113民初3992号 | 原告 | 原告: 沈阳万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辽宁昊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侯成祥,L某某,C某某,Y某某 | 18642360.45 | 一、被告辽宁昊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偿还原告沈阳万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人民币16,854,327.68元;二、被告辽宁昊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给付原告沈阳万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未能按期解除担保责任的违约金人民币1,685,432.77元及代偿款的违约金(以16,854,327.68元为基数,自2021年6月29日起按日万分之五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上述违约金数额应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数额为限;三、被告辽宁昊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给付原告沈阳万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人民币102,600元;四、被告侯成祥对辽宁昊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给付原告沈阳万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之内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被告L某某以与侯成祥的夫妻共同财产承担以上给付责任。被告侯成祥、L某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辽宁昊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追偿;五、原告沈阳万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被告C某某、Y某某名下证号为沈房房他证中心字第140666**项权利证项下位于沈阳市和平区文安路18-24甲1的房屋及证号为和平他项(2014)第0056号他项权利证项下坐落于沈阳市和平区文安路18-24甲1的土地使用权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确定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六、驳回原告沈阳万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1,616元,原告已预交,应予退还。上述款项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缴纳,逾期未予缴纳依法强制执行。公告费560元,由被告方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4-10 |
9 | 追偿权纠纷 | (2022)辽0113民初3984号 | 原告 | 原告: 沈阳万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盘锦大德食品有限公司,大连成达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大连赵屯成达食品有限公司,吉林成达食品有限公司,王德宽 | 2660000 | 一、被告盘锦大德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二十日内偿还原告沈阳万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266万元;二、被告盘锦大德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二十日内给付原告沈阳万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违约金(以266万元为基数,自2021年7月1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三、被告大连成达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大连赵屯成达食品有限公司、被告吉林成达食品有限公司、被告王德宽对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之内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四、驳回原告沈阳万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2,729元,原告已预交,由五被告负担30,601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缴纳,逾期未予缴纳依法强制执行。由原告负担2,128元,应予退还30,601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盘锦大德食品有限公司、被告大连成达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大连赵屯成达食品有限公司、被告吉林成达食品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2-17 |
10 | 其他 | (2022)辽0113民初7962号 | 被告 | 原告: 沈阳融信达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沈阳万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82555496.07 | 被告沈阳万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沈阳融信达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欠款82555496.07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54577元,原告沈阳融信达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告沈阳万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缴纳,逾期未予缴纳依法强制执行。退还原告沈阳融信达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454577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2-16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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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追偿权纠纷 | 辽宁华鑫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Z某某、C某某 |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4-23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追偿权纠纷 | 辽宁远东新型管业发展有限公司Z某某C某某 |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2-28 | |
3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追偿权纠纷 | 辽宁华鑫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Z某某、C某某 |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2-23 | |
4 | 裁判文书 | 合伙合同纠纷 | 沈阳靓马集团有限公司、J某某、Y某某、Z某某、W某某、Z某某、Q某某、W某某 |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3-09-26 | |
5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Z某某、C某某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2023-04-25 | |
6 | 裁判文书 | 追偿权纠纷 | 辽宁昊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H某某、L某某、C某某、Y某某 |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 2023-04-25 | |
7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Z某某、C某某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2023-04-06 | |
8 | 裁判文书 | 追偿权纠纷 | 盘锦大德食品有限公司、大连成达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大连赵屯成达食品有限公司、吉林成达食品有限公司、W某某 |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 2023-02-23 | |
9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追偿权纠纷 | 辽宁昊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H某某、L某某、C某某、Y某某 |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 2022-12-25 | |
10 | 裁判文书 | 委托合同纠纷 | 沈阳源品经贸有限公司、Y某某、大连华牧草业有限公司 |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 2022-12-1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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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辽01民初1290号 | 原告 | 原告: 沈阳万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沈阳市于洪区亿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靓马集团有限公司,S某某,Y某某,J某某,T某某,L某某,W某某,W某某,J某某,Z某某,X某某,W某某,Q某某,S某某,G某某,D某某,L某某,Z某某,C某某,W某某,Y某某,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7-08 | |
2 | -- | (2022)辽0102民初17252号 | 被告 | 原告: 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被告: 辽宁鹏龙管业有限公司,沈阳融信达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沈阳万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辽宁远东新型管业发展有限公司,Z某某,C某某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2024-04-19 | |
3 | -- | (2023)辽0113民初15537号 | 原告 | 原告: 沈阳万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辽宁远东新型管业发展有限公司,Z某某,C某某 |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4-16 | |
4 | -- | (2023)辽0113民初15325号 | 原告 | 原告: 沈阳万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辽宁华鑫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Z某某,C某某 |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4-11 | |
5 | -- | (2022)辽0102民初17252号 | 被告 | 原告: 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被告: 辽宁鹏龙管业有限公司,沈阳融信达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沈阳万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辽宁远东新型管业发展有限公司,Z某某,C某某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2024-03-27 | |
6 | -- | (2023)辽01民初1290号 | 原告 | 原告: 沈阳万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沈阳市于洪区亿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靓马集团有限公司,S某某,Y某某,J某某,T某某,L某某,W某某,W某某,J某某,Z某某,X某某,W某某,Q某某,S某某,G某某,D某某,L某某,Z某某,C某某,W某某,Y某某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25 | |
7 | -- | (2022)辽0102民初17252号 | 被告 | 原告: 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被告: 辽宁鹏龙管业有限公司,沈阳融信达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沈阳万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辽宁远东新型管业发展有限公司,Z某某,C某某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2024-03-13 | |
8 | -- | (2022)辽0102民初17251号 | 被告 | 原告: 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被告: 沈阳东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沈阳融信达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沈阳万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辽宁远东新型管业发展有限公司,Z某某,C某某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2024-03-01 | |
9 | -- | (2022)辽0102民初17251号 | 被告 | 原告: 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被告: 沈阳东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沈阳融信达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沈阳万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辽宁远东新型管业发展有限公司,Z某某,C某某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2024-02-21 | |
10 | -- | (2023)辽0113民初15537号 | 原告 | 原告: 沈阳万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辽宁远东新型管业发展有限公司,Z某某,C某某 |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1-18 |